一般而言,信用(Credit)一词,包含三层含义:
其一,信用作为一种基本道德准则,是指人们在日常交往中应当诚实无欺,遵守诺言的行为准则。“无信不立”是我国传统道德的核心,一个人失去信用就意味着与之交往的相对人将面临不可预测的道德风险。
其二,信用作为经济活动的基本要求,是指一种建立在授信人对受信人偿付承诺的信任的基础上,使后者无须付现金即可获取商品、服务或货币的能力。由于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大部分交易都是以信用为中介的交易,因此,信用是现代市场交易的一个必须具备的要素。
其三,信用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即依法可以实现的利益期待,当事人违反诚信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现实生活中,合同债权、担保、保险、票据等均以信用为基础,同时,诚信也是民商事活动的基本原则。从市场经济角度看,信用是市场经济的生命和灵魂,西方人将诚信看作“最好的竞争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讲,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诚信为本是市场经济基本准则。
“信”之德的要义是真实无欺瞒、信守不违约、践行履承诺、重视信声誉。
信既是社会合作、发展的道德基础,也是个人修身、幸福生活的道德基础。
“信”之德的要义是真实无欺瞒、信守不违约、践行履承诺、重视信声誉。信既是社会合作、发展的道德基础,也是个人修身、幸福生活的道德基础。
中国古人一直以道德为约束,秉持信的价值观念,影响当代,感召后人。
春秋时期,孔子提出了“信”的理论,希望通过“信”来维持过渡时期的社会秩序。孔子认为“信”应该成为治理国家的根本,因而提出“信”是立国之本的观点。
在社会生活中,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人如果不讲信用,就无法在社会立足,可以说诚信是人立身处世的根本道德要求。子张问孔子如何处世时,孔子告诉他:“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孔子认为,言而有信,得到别人的信任,即使在异族部落也能畅通无阻。言而无信,就是在自己的家乡本土,也难以通行!在孔子看来,“信”是立身处世的前提,是人行事通达的根本。
从个人品德看,孔子认为“信”是做人必备的品格,是安身立命的基础。孔子又说:“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中庸》也说:“君子不动而敬,不言而信。”即孔子把“信”看作是做人最基本、最底线的道德人格。孔子还进一步指出:“能行五行者(恭、宽、信、敏、惠),于天下为仁矣。”孔子把“信”作为实现“仁”的一个条件。可见孔子把“信”看作是达到理想人格的基本途径和基本准则之一。
孔子之后,作为儒家思想的继承者和发展者的孟子,也对“信”展开了富有见识的解读和论述。孟子之“信”是人自然的美德,是人际交往的重要法则。孟子说:“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孟子认为“信”是一种自然的美德,这种人自身天然的德行,是个体为人处世的根本。
孟子为了规范人们在社会中的基本的伦理规范提出了著名的“五伦”,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但孟子并不仅仅把“信”看作是朋友之间交往的基本道德准则,扩而充之,把“信”看作是社会交往中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
在孟子这里,他首次把“诚”与“信”相结合,他说“故君子可欺之以方,难罔以非其道。彼以爱兄之道来,故诚信而喜之,奚伪焉?”虽然当时“诚信”意思还非诚实守信之意,但孟子的对“诚”“信”的组合,为后世诚信理论和实践奠定了基础。
荀子作为先秦儒家在战国后期的一位集大成者,将法、墨等各家的“信”思想纳入儒家思想的体系之中,论述了非常丰富的关于“信”的伦理思想。
作为修身的重要内容,“忠信端憨”同样是荀子所倡导的,他认为信“是仁人之质也”。荀子把“忠信”视为“三德”之一,作为做人的根本。信“为之,人也;舍之,禽兽也”。只有讲信用,人才算是取得了做人的资格,否则便成了“禽兽”。荀子认为不讲信用的人是“奸人之雄”,把那些“口言善,身行恶”的人斥之为“国妖”。这些言论充分反映了荀子对不守信用之人的深恶痛绝。“宜于时通,利以处穷,礼信是也。”荀子认为信是行事通达的凭证,自身拥有“信”才能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在社会立足。这也表明了荀子的观点:信守诺言,才具备做人的资格,然后才能遍行天下。
到汉武帝时,大儒董仲舒首次把“信”列入“五常”之中,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董仲舒在《举贤良对策》中指出:“夫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董仲舒在孟子“四德”的基础之上增加了“信”,至此“五常”观念正式提出,也成为最基本的社会行为规范,这是“信”第一次取得了与仁、义、礼、智平等、平行的地位。
古人还对“信”作了精辟的界定:“有所许诺,纤毫必偿,有所期约,时刻不易,所谓信也。”“信”就是信守承诺,诚实守信,表里如一,言行一致。
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鼎盛时期,唐初的治国共识是:“德礼诚信,国之大纲。”德行礼仪、诚实信用乃是国家执政的大纲。
唐中宗、唐睿宗时期的大臣萧至忠,曾经与朋友约好某日于街中某处相会。到了那一天,突然下起大雪来,家人都劝他不要赴约了,但是,萧至忠认为:“焉有与人期,畏雪不去?”坚持赴约。在约定地点,立于雪中等待了很长时间,雪下了一尺多厚,那个朋友才来。后来,萧至忠官至宰相,“及登廊庙,居乱后邪臣之间,不失其正。”
到了宋代,提出了“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八德,作为人们的行为准则。甚至出现了诚信状元王拱辰。天圣八年(1030年),王拱辰到京城参加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被定为状元。然而王拱辰却认为,考试题目刚好做过,被选上状元是侥幸,不想为了当状元而败坏自己的诚信。宋仁宗听后,特别赏识王拱辰的诚实,认为诚信比才华更重要,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于是把状元又给了王拱辰。在此后的五十五年中,王拱辰以自己诚信正直的品格和惊人的才华,得到百姓和官员们的尊敬。
明清晋商以诚信为经营理念和修身准则,成为自己的无形资产,整个晋商团体代代恪守诚信的生意准则,经商长久取胜,雄踞商界达五个多世纪。梁启超就曾用“晋商笃守信用”来高度赞扬晋商的诚信之道。
不论是清末民初,康梁等维新派以“孝、悌、忠、信”新“四德”,还是辛亥革命后,孙中山、蔡元培等提出“忠、孝、仁、爱、信、义、和、平”新“八德”,都把“信”作为德之重要一项,在治家之道、兴业之道、治国之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作为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被写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决不能随意改变约定,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同时强调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这些都体现了对诚信、信用的重视。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加速期,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整体性跃迁明显,不仅引起了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和变化,而且使社会心理、价值观念及行为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当前以传统文化为契机,把“信”作为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价值标准,实现价值导向和社会秩序的整合有着重要意义。
从孔子对“信”的整体构建到今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信”的思想内核不断深化。古往今来,信,作为一种社会价值,一直在传承,一直在发展,一直在发挥着作用。
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1.中国制笔协会对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的企业,在会员级别晋级、品牌推选、行业十强、行业百强及其他行业评优评选等方面为准入条件之一;优先推荐其参与政府、部队和援外采购、国内外名企代工等合作;积极为企业争取在信贷、检验检疫、监管、品牌评优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和措施。
2.企业备案信息及评价结果将录入“中国制笔协会信用信息网和中国社会信用网,并在网上公布。
3.企业可将评价结果用于各种合法规范有效的业务活动中;我协会也将获得A级以上等级企业向各有关政府部门、部队、有关国家驻华机构、我驻外机构等采购部门进行推荐。
4. 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可将信用标识印刷于产品包装上。
针对失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门出台联合惩戒意见,应该成为一种共识,一种全国性的行动。要让公众看到,惩戒“老赖”没有例外,司法公平不容特殊身份
为推进破解“执行难”,8月15日,广州市南沙区委政法委、南沙区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发布了一份《关于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候选人进行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据了解,出台类似文件在广东尚属首例(8月16日《南方都市报》)。
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甚至对抗执行的人。今年以来,从国家有关部门到地方有关部门对“老赖”实施联合惩戒,部分“老赖”不得不还债,不过“老赖”中有部分人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可能影响执行。无论是某些“老赖”当选代表委员,还是某些代表委员变成“老赖”,不仅会影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体形象,而且这些人还可能利用特殊身份影响法院执行,之前就有过不少先例,比如某“老赖”欠债3亿元,却因为其人大代表的身份,法院难以对其批捕。
上述文件规定,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不能作为组织推荐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这种做法既从源头上防止“老赖”拥有特殊身份,也能从源头上维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形象。同时,代表委员中的“老赖”将难逃联合惩戒,这无疑有利于法院执行。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依法履职时的身份,并不是“老赖”的护身铠甲。而法院等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也不应该有例外,即代表委员不能特殊,必须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上述文件等于是明确告诉“老赖”,联合惩戒没有例外,别有幻想。
目前,有的地方禁止“老赖”参选代表委员,有的地方对“老赖”代表委员资格进行罢免,都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正义,推进了诚信社会建设。但以专门文件的方式,从禁选和惩戒两方面同时治理“老赖”代表委员却不多见,所以上述文件具有示范意义。
其实,发布上述文件既是基于现实需要,也有相关依据。根据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有义务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而“老赖”不遵守法律,怎么能当选人大代表,继续拥有代表资格呢?
然而现实中,“老赖”当选人大代表的并不少见,比如某女“老赖”在广东东莞欠债后,跑到江西省上饶市继续开办企业,还当选当地人大代表。同样,“老赖”一旦有特殊身份会更加无赖和嚣张,如西北某县的一名“老赖”叫嚣,“我是人大代表,法院能把我怎么样?”
对代表委员中的“老赖”,去年5月1日实施的《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规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这有利于罢免资格。
笔者以为,上述文件实施后,不仅能提高执行率,保障债权人利益,而且有利于诚信建设。
人无信不立,言必信,行必果,这是中国古人推崇的诚信做人之道,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也是如此。现代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说是信用经济,诚信是企业立足之本。
2016年全国政协大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政协的民建、工商联联组讨论,专门谈过企业诚信问题。他说:“各类企业都要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法律底线不能破,偷税漏税、走私贩私、制假贩假等违法的事情坚决不做,偷工减料、缺斤短两、质次价高的亏心事坚决不做。”
商务诚信与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并列,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四大重点领域。然而,近期发生的几起热点事件说明,我国商务诚信建设依然任重道远。种种市场乱象,归根结底都是因为诚信缺失,长期累积演变成危机,给用户、所在行业乃至整个社会造成的危害都非常大,涉事企业也有可能因此失去生存空间,10年前因三聚氰胺事件轰然倒塌的三鹿乳业品牌,就是一个例证。
由此可见,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尚未形成,社会成员信用记录严重缺失,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守信激励不足,失信成本偏低,以致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诚信建设仍然在路上。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首先需要抓紧建立一套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假如企业的每一次失信行为都会记录在案无所遁形,它自然会时时处处掂量掂量自己的行为,不敢轻易失信于人。这种“全覆盖”,必须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随着互联网普及率不断提升,线上线下融合越来越成为人们的生活日常。线上不是虚拟世界,更不是法外空间,征信系统建设、监管措施变革必须跟得上层出不穷的各种新型线上业态和交易方式。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数据的开放共享十分重要。实践证明,对于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大数据都有着突出优势。建议国家加快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打破层级、地域、系统、部门限制,建立一个覆盖全国、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开放共享平台,为数据应用创造有利条件。
新技术浪潮,给许多社会问题提供了解决的契机。于诚信建设而言,必须重视对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应用。区块链对信息的存储和处理具有去中心化、防篡改、共享和透明等特点,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诚信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重要价值观,新技术的运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将难以量化的道德问题演变成数学问题和社会问题进行求解,一定能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创新性的路径和方法。
建立一套刚性的失信惩戒机制也是当务之急,应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针对那些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失信行为,可以在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本领域失信行为作出处理和评价的基础上,通过信息共享,推动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实施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措施。构成犯罪的,坚决绳之以法。这就像一套“组合拳”,可大幅提高失信者违法成本。
在《征信业管理条例》颁布五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普及征信的重要性,促进社会公众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引导社会营造良好的征信文化氛围,华夏银行哈尔滨分行积极组织了以“维护良好信用记录,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为主题的“6.14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活动,充分发挥营业网点与社会公众联系多的优势,以分支行联动方式向客户发放宣传折页,并对客户相关征信咨询进行了详细解答,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在如今的信用消费时代,信用档案逐渐成为企业或个人的“经济身份证”,是开展经济活动的“通行证”,因此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无论对于个人或是企业都至关重要。
一、相关定义
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它为专业化的授信机构提供了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
不良信息是指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下列信息:信息主体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信息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信息主体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以及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二、维护良好信用记录的意义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信用建设也在不断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
对于个人来讲,信用是一种无形的财富,是方便日常生活的信用资本;对企业而言,信用是企业最重要的品牌价值和无形资产,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性条件之一。“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建立并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必将在未来终身受益。
三、如何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
(一)个人的信用维护
1.建立良好信用的意识
长期以来,个人用户普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规范,如今个人的信用记录不仅会影响房贷、车贷、消费贷款等,如果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还会受到各种限制,如限制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住高档星级宾馆等高消费,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另外,仍有部分人群未能形成借助信用转化为借贷资本实现资金融通的概念。有时借贷行为或使用信用卡,并不是仅仅为了缓解短暂的资金压力,而是下意识的建立良好信用,为日后的借贷需求提供良好的信任基础。
2.坚持按时足额还款
按期做好资金落实,尽量避免在最后一天还款日才筹措资金,以免发生一些客观因素导致资金到账不及时,造成不良的信用记录。另外,出国出差或旅游前要做好还款安排避免因网络等因素导致未能及时还款。
(1)银行贷款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不良记录在还清欠款之后开始计算,超过5年的将被滚动覆盖,其他银行无法再查询到。各发卡银行都需将客户的消费及还款记录定期上传,不可篡改。银行方面不做任何不良的评价,仅如实的反馈历史。
(2)信用卡
信用卡还款信息会被央行征信系统滚动记录24个月,用卡终止,对应的记录也不再滚动,而是长时间保存下来。因此,建议信用卡用户还清欠款后继续用卡至少两年,期间保持信用良好,就能靠滚动记录把不良记录从征信报告里去掉。对于信用卡逾期多少天会构成违约、不良记录,主要由各发卡行自行设定。对有宽限期的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在每月还款日之后的宽限期内还款,信用记录可不被银行报送至征信系统。持卡人应准确了解并谨慎使用宽限期,避免产生逾期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不要以为逾期后超过5年以上这些记录就会自动消除,无论是银行贷款、信用卡消费等,如果未先主动去清偿逾期债务,相关不良信用记录都将会伴随一生。
3.定期查询
定期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除了可对还款记录做到了如指掌、心中有数之外,还可及时发现被他人冒名贷款或信用报告被贷款机构越权查询的信息等。因为随着互联网金融服务项目层出不穷,部分用户会发现个人信用报告也可能出现来自微众银行、网商银行等查询记录。个人用户对于点击申请额度按钮中勾选同意某某服务协议及授权的情况需格外慎重,一些网贷公司可能通过用户直接勾选电子同意书得到授权,以此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个人认为信用报告中信息错误、遗漏的,可以向征信中心或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以维护自身权益。
4.及时解决不良记录
在定期查询自身征信记录时,一旦发现有不实的不良信用记录,一定要设法尽快消除。比如,因个人信息被盗用导致产生的信用问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银行发起调查处理,一旦发现违约行为与本人无关,应向发卡行或贷款行提出异议申请。
如果因特殊原因产生了不良记录,而这条记录是真实的,个人可以向征信中心申请在信用报告中添加“本人声明”,对此条记录的客观理由进行注释性说明。
(二)企业的信用累积
企业信用档案是企业征信机构对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加工而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是企业整体信用状况的真实体现,是企业获得商业信任的绿色通行证,是大众消费的指南和交易决策的重要参考,是安全消费、公平交易(信贷、借贷、赊销、劳务等商务活动)的重要社会保障体系。
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企业缺失最基础的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文化建设。任何企业良好的信用记录均需不断的累积沉淀,所以任何一个企业,均应主动参与征信体系建设,依托人民银行或其他征信机构的征信系统,积极建立属于自己的信用档案。
企业的信用文化是一种潜在的制度性资产,着重强调员工的伦理道德观与企业的发展目标一致,唤起员工对企业价值观的认同。企业要把“诚实守信”作为企业价值观的首要理念渗透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通过制定企业信用准则,加强以契约为基础的诚信教育,把“诚信”转化为全体职工的自主意识和自觉行动,营造“一诺千金,有诺必践”的信用文化氛围。
另外,企业信用记录空白不意味企业的信用记录良好,相反这使得金融机构或社会征信机构无从判断企业的信用状况。为逐步建立信任基础,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应主动与金融机构建立紧密联系,让金融机构了解企业,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金融机构缺乏对企业的了解的不良影响。
这19项专项治理的内容包括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虚假信息、无证行医及非法医疗、假药、论文造假及考试作弊、生态环境保护失信行为、拖欠工资、逃税骗税和“假发票”、法院判决不执行、假球黑哨及使用兴奋剂等等。很显然,时下诚信缺失已不是某个领域个别人的问题,它不止存在于经济界,教育界、卫生界、环保界、体育界、司法界等都程度不同地有所反映,有的甚至成为了顽症沉疴,到了非“集中治理”不可的境地。
简单地说,“诚信”两字应该是互文,诚就是信,信就是诚。分而言之,《康熙字典》把“诚”归为如下几个义项:“信也;敬也;纯也;无伪也;真实也”;而《说文解字》则是如此解释“信”字:“诚也。从人从言,会意。”所谓“会意”,就是说“信”的意思就是“人言”:人说的话必须是可信的,否则就不是人话。这里,古贤已把“信”(当然也包括“诚”)提到了区分人畜的高度。
我国有着悠久的传统文化,其以儒、释(佛)、道三家为骨架。这三者都有自己的文化体系,但在“诚信”一说上乃是揆一的。如儒家历来将“诚信”作为重要信条。孔子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民无信,国不立”,他把“信”提升到了无与伦比的地位,视其为治国的重要条件。释家亦然,佛教的十戒均以“诚信”为宗旨,“发言行事,苟无诚信,则湖海衲子(即信众),孰相从焉?”佛家还认为“诚信”乃是修行解脱的具体体现,如佛经所言:“人有诚信之心,可自得度(到彼岸)”。道家更是把“诚信”奉为美德:“言善信”(言以信为善),“信言不美,美言不信”(有诚信的言语不动听,动听的言语不诚信)。——由此可见,诚信是中国传统文化精华所在,更是构建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基础。
虽说“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内容,立足于公民个人价值要求的层面,但它对社会层面同样须臾不可或缺。这是因为:诚信不仅仅是个人安身立命、人格建树的根本,对于社会和谐稳定、有序发展也是极为重要的基础。司马光说得好:“夫信者,人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从这个意义上说,诚信是齐家之道、立国之本,把诚信要求融入社会规范,乃是弘扬和兑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题中应有之义。
大家都深切地感受到当今中国缺失诚信,何以故?一个基本的认识是:主要是百多年来,割断传统文化,没有经典教育,遗失诚信价值观,贬低道德人格的恶果。另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从心理上说,某些人私心蒙蔽、欲望膨胀,奢望不劳而获、一夜暴富,他们往往不敢正视自己、直面社会,善于用空话、假话及虚假行为包装自己、坑蒙他人、危害社会,由此而谎言肆行,不诚不信大行其道。诚信的缺失不仅有悖经济社会发展、破坏市场经济和社会秩序,而且严重损害了社会公正、损害了公众利益,使全社会都为此付出惨重代价,妨碍着社会的文明进步。
据悉,中央文明委在发布上述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同时,还组织了“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专项治理配以这一宣传活动,再在制度上(如建立健全信用红黑名单和公共信用评价制度等)强化,势必会对引导全社会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将诚信价值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起着助推作用,从而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形成全社会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
近日,证监会将第一批特定严重失信人名单报送铁路和民航部门,对“逾期不履行公开承诺的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和“逾期不履行证券期货行政罚没款缴纳义务当事人”这两类资本市场“老赖”进行联合惩戒。相关名单已于6月1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发布,公示期满后将由铁路和民航部门对名单主体采取惩戒措施,在1年内限制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和民用航空器。
信用代码、黑名单、联合惩戒……近年来,这样的词汇和人们日常生活联系越来越多,信用逐渐跟每一个人息息相关。不久前,信用体系建设又有新举措,国家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三个信用惩戒文件,扩大了限制乘坐火车、民用航空器的失信人的范围,新增限制不动产交易等措施扩大对失信人的惩戒力度。一个“守信者处处便利,失信者处处难行”信用大格局正在逐步构建成形。
99.8%
全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存量代码转换率
信用“身份证”基本全覆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实施。已实现存量代码转换基本到位,新增主体赋码全覆盖。”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严鹏程日前表示,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存量代码转换率为99.8%,存量证照换发率82%;全国个体工商户存量换码率9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当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号”,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据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司长陈洪宛介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前,我国原有的机构代码不统一,分散在多个部门,缺乏有效协调管理和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大多数代码仅应用于各部门内部管理,一些部门信息数据共享不畅。“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以将分散在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的信用记录归集整合到当事主体的名下,形成完整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政府部门、社会公众通过代码可以有效识别主体身份,并对信息进行关联比对分析,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创造了条件。” 陈洪宛表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还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陈洪宛表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和前提。改革后,多码改为一码、多次办理改为一次办理,简化了办事手续,节省了时间和费用,将进一步激发市场创新创业动力。同时,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信息共享,并与社会和市场各方面信息交换整合,形成可供利用的大数据资源,为政府监管和服务提供支撑保障。
存量代码转换率99.8%之外,增量市场主体也实现了全覆盖,目前市场主体从注册登记源头就被赋予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同时,代码应用也正在顺利推进,自2018年6月30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停止使用,改为使用由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制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等级证照。
165亿条
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信用信息量
打破政务信用信息孤岛
信用代码基本实现全覆盖,那么如何整理集纳这些信用信息呢?早在2015年,信用信息的载体——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启动建设,目前平台实现了与44个部委、全国31个省区市和65家市场机构互联互通,归集信用信息超过165亿条。
据介绍,平台实现了三项功能:一是共享交换功能。平台与各部门和地区,通过目录清单按照授权查找、浏览、批量获取信用信息实现共享。二是信息档案查询和系统嵌入功能。将归集的各部门、各地区信用信息进行清洗比对,通过已经实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记录于同一个主体名下,生成关于某一主体的全景式信用信息报告,各接入单位可进行信息查询,或打印和下载信用报告。此外,也可通过接口方式将信用档案查询功能嵌入到部门行政审批系统或业务系统中,实施逢办必查、逢报必查,为审批和监管提供信息化支撑。三是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功能。设计了主体信息共享、信息比对、数据推送、守信和失信“红黑名单”信息联动、奖惩措施效果统计和反馈等功能。
“平台有效打破了政务信用信息孤岛,提高事中事后协同监管效率,并且为联合奖惩工作提供了发起、响应、效果反馈等功能,有力支撑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的落实。”陈洪宛说。
信用信息平台不仅为政府部门工作提供便利,也为老百姓生活提供服务。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同步建设,推动了信用信息的公开。社会公众可以在网站上或者手机上查询企业及相关组织的基础信息,查询有过失信记录和受到多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黑名单’信息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了解不同城市的信用状况,查看信用工作相关动态和行业资讯等。
自2015年6月1日上线以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栏目上线27类公示信息,其中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数量超过7200万。
平台建设越来越完善,应用场景也越来越丰富。比如信用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可以参与平台与工商银行合作的“信易贷”项目。目前“信易贷”已经为18家企业提供1.5亿元贷款,还将不断拓展与金融机构的合作面,提供更多普惠金融产品。未来,守信主体还能享受更加高效便捷的出行服务。目前平台正在依托滴滴出行开展首批“信易行”试点,未来将逐步将“信易行”拓展至摩拜、神州租车等共享经济出行企业业务范围。
目前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与63家市场机构签订信用信息共享协议,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阿里巴巴、京东、滴滴出行、美团点评等。
100多项
联合奖惩措施
完善信用体系顶层设计
随着信用代码、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这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机制逐步发挥越来越强的效用。
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联合有关部门已签署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36个,制定联合奖惩措施100多项,初步建立起“发起—响应—反馈”机制。比如在守信联合激励方面,2017年,税务部门向85万户次A级纳税人提供了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在失信联合惩戒方面,截至2018年4月,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机票1088.8万人次,限制购买软卧、动车组列车票416.4万人次,200多万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
“未来要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联合奖惩大格局。” 陈洪宛介绍,今后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将推进重点领域全覆盖,各地方各行业要出台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规范各领域红黑名单的认定、奖惩、修复和退出。同时,开展重点职业人群的个人信息采集,完善个人诚信记录形成机制。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迎来了全面发力、全面渗透、全面提升、组合推动的新阶段。陈洪宛透露,下一步将加快推进信用立法和标准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鼓励各地方各部门制定地方性、行业性信用法律法规,健全国家和地方层面的信用标准体系。
社会信用活动可以分为两大类:经济活动的信用行为和非经济活动的信用行为。
经济活动的信用行为:一个完整的经济活动下的信用行为必然包括两个环节,即承诺与兑现。承诺在先,履约兑现在后。这实际上属于一种履约行为,是一种制度安排。只有全部的交易活动完成之后,并经过一定的时间间隔,才能知道是否兑现以及兑现的程度,才能了解信用活动的具体结果。正式因为信用具有时间间隔性,才使得信用活动天然具有风险性。正是基于此,信用管理行业蓬勃发展,信用管理、征信与信用记录、资信评估、信用风险测量、信用风险防范等新型信用管理活动应运而生。
非经济活动的信用行为:这类信用行为以文化、道德、传统、惯例等作为基本前提,诚实守信是核心内容,不用具体约定,可以没有任何契约,但是大家都知道应该怎样去做,怎样才算是有信用。这类的信用行为没有具体的时间要求和界限,它时时刻刻地约束一切机构与自然人,它需要时间的检验,并且时间间隔可长可短。这种约束可随时可能发生的检验,是良好的社会环境的基本保障。该种信用活动更适合中国的国情。
对于信用的理解,国内和国外不太一样,国内更偏重于广义的理解,国外则倾向于狭义的解释。
广义的信用,即获得信任的资本,是社会与经济领域的综合,包括三部分内容,即诚信资本、合规资本、践约资本。诚信资本重要是指信用主体的诚信道德文化理念、精神素养等基础素质;合规资本主要是指信用主体在社会活动中遵守社会行政管理规定、行业规则、民间惯例的水平和能力;践约资本主要是指信用主体在信用交易活动中的成交能力与履约能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应的就是这种广义的信用,就是要进行诚信道德文化建设,社会活动管理合规建设,经济交易践约建设。这个范畴的信用,对应的是社会全面健康发展。只有加强此范畴下的信用建设,才能促进社会全面健康的发展。
狭义的信用,即获得交易对手信任的经济资本,主要包括在金融借贷、有价证券交易、商业贸易往来等交易活动中,信用主体所表现出来的成交能力与履约能力。人们常说的信用风险管理,国际流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型与流程,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等,都是这个范畴。狭义的信用主要针对的是市场,是为经济交易服务的。
更狭义的信用,即信用是获得金融接地爱交易对手信任的经济资本,主要是指在银行借贷活动中,信用主体所表现出来的获得借贷的能力与按时还款、履约的能力。一般人们所说的信用都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交易活动中,这是最早的、最基础的对信用的认识,对应的是借贷市场与借贷关系,是为借贷交易双方服务的。
一、信用评分的定义
信用评分指运用统计方法,基于过去的经验,对消费者或中小企业未来信用风险的综合评估。信用评分必须完全忠实于过去的经验来推测未来,信用评分主要用于授信额度较小、调查成本较高的领域,如信用卡领域,在自动、批量发放信贷时,信用评分的作用非常重要。
二、信用评分的特点
1.动态性
当制作信用调查报告的数据项改变时,信用评分值也会随之改变。例如:付款状况的改变或者新开设账户,都会使消费者的信用评分值发生改变。在金融服务领域,不同的贷款申请人,其信用评分是不同的,这取决于使用的信用评分的类型和相应的特征变量取向。
2.客观性
信用评分是基于大量数据制定的,反映了消费者信用行为的普遍性规律,个人征信机构可将各家授信机构的数据综合起来进行信用评分,不偏向任何一家授信机构的特定消费或特定信贷产品。
3.一致性
信用评分在实施过程中前后一致,不管哪个机构、哪个工作人员、哪个时间地点做出的决策,只要用的是同一个模型,其评估和决策的标准是一样的。特别是个人征信机构的信用评分,不因时间的不同而改变,不因特殊阶段的信贷行为和特殊的信用风险政策而发生大的变化。
4.准确性
信用评分是依据大数据原理、运用统计技术等科学手段得出的,能够比较准确地预测消费者某一方面信用表现的概率。其准确性还与数据的质量、模型技术水平等因素有关。
5.综合性
信用评分是基于多个信息维度的许多个预测变量得出的,比较全面地评估了消费者的未来信用表现。
6.效率性
基于模型的信用评分则可以在计算机系统内自动化实施,只要输入相关信息,就可在几秒钟内得到决策。
信用报告指征信机构以合法的方式从不同渠道收集信用信息,整理加工后提供给经授权的使用人的书面报告。其特点是,不修改和变动记录信用主体的信息,客观、公正、真实地的信用记录。
按信息主体分类,可分为个人信用报告和企业信用报告两种。这两种报告除了信用主体不同之外,最突出的不同是遵守的法律不一样:个人信用报告需要遵守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企业信用报告需要遵守保护企业商业机密的法律。
按信息内容繁简程度分类,可分为一般信用报告、基本信用报告、深度信用报告和信用追踪报告等。一般信用报告包括信息主体最基础、最普遍的信息。如果个人是信息主体,报告包括基本信息、信用记录和查询记录等内容;如果企业是信息主体,报告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资本、经营状况、担保品和财务信息等内容。基本信用报告主要提供信息主体的基本信息,如名称、住址、电话和一些公开的负面记录等。深度信用报告又名个性化定制报告,报告价格很高。这类报告是征信机构接受客户的委托,根据客户的需求,结合宏观经济形势、消费者行业发展趋势或企业所处行业发展趋势等,从多角度深刻分析信息主体目前的信用状况,包含信用评分、信用风险指数和信用评级等内容,是最富含价值的征信产品,信用追踪报告指征信机构出具征信报告后,提供的继续追踪增值服务,如针对异常事项快速提供的企业信用异常通报。
按使用对象分类,可分为商业银行版信用报告、普通企业版信用报告、政府版信用报告和监管版信用报告等。商业银行版信用报告供商业银行使用,这类报告信息最全面。普通企业版信用报告只共享商业信用信息,是普通企业在商业授信过程中预防信用风险的一种重要方式。政府版信用报告往往是依法行政的需要,它们不一定需要很详细的信息,可能有定性的判断或汇总的信息就够了。监管版信用报告是根据监管当局的需要制作的,这类报告最关注信息主体的信用信息。
总之,信用报告的分类取决于商业和公共服务的需要。因此,信用报告的分类可能还有很多种。
我国正处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攻坚期。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市场信用环境、降低交易成本、防范经济风险的重要举措,是减少政府对经济的行政干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
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扩大内需、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前提,是完善科学发展机制的迫切要求。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期。利益主体更加多元化,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社会组织形式及管理方式也在发生深刻变化。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增强社会诚信、促进社会互信、减少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我国正处于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拓展期。经济全球化使我国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社会交流更加密切。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是深化国际合作与交往,树立国际品牌和声誉,降低对外交易成本,提升国家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必要条件,是推动建立客观、公正、合理、平衡的国际信用评级体系,适应全球化新形势,驾驭全球化新格局的迫切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探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国务院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公布实施《征信业管理条例》,一批信用体系建设的规章和标准相继出台。全国集中统一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成,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各部门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各行业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自律活动;各地区探索建立综合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促进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信用信息整合应用;社会对信用服务产品的需求日益上升,信用服务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不匹配、不协调、不适应的矛盾仍然突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尚未形成,社会成员信用记录严重缺失,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守信激励不足,失信成本偏低;信用服务市场不发达,服务体系不成熟,服务行为不规范,服务机构公信力不足,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缺失;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偏低,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偷逃骗税、虚报冒领、学术不端等现象屡禁不止,政务诚信度、司法公信度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