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afta.org.cn
1、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指在中国与东盟10国之间构建的自由贸易区,即“10+1”。
2、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提出
2000年9月,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东盟与中国(10+1)领导人会议上,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议,得到东盟有关国家的赞同。2001年11月,在文莱举行的东盟首脑会议期间,中国和10个东盟成员国宣布了将在未来十年内建成自由贸易区的目标。2002年11月4日,第六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和东盟10国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宣布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从而启动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程。
3、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目标
一是用十年的时间完成所有关税和非关税的削减,消除双方之间存在的关税及非关税壁垒。二是建立一个综合框架,包含市场一体化的一系列措施,如投资促进、贸易便利化以及和谐的贸易及投资规则与标准。
4、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重要性
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中国和东盟合作历程中历史性的一步。它充分反映了双方领导人加强睦邻友好关系的良好愿望,也体现了中国和东盟之间不断加强的经济联系,是中国与东盟关系发展中新的里程碑。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将会创造一个拥有19亿消费者、近6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2009/6/6数据)、1.2万亿美元贸易总量的经济区。按人口算,这将是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从经济规模上看,将是仅次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全球第三大自由贸易区,由中国和东盟10国共创的世界第三大自由贸易区,是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5、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进程
1995年~2002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年均增长15%。
2003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达到了历史性的782亿美元。比上一年增长42.9%。
2004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计划实施,下调农产品的关税,到2006年,约600项农产品的关税降为零。
2004年底,双边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标志着自由贸易区建设进入实质性执行阶段。
2005年4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访问文莱、印尼和菲律宾时提出,到2010年,中国和东盟双边贸易额达到2000亿美元。
2005年7月20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降税计划开始实施,中国和东盟的7000种产品在大幅降低关税、免配额以及其他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改善的情况下,更加顺畅地进入对方市场,这有利于东盟国家的产品扩大对中国市场出口,也有助于中国企业以更低成本从东盟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和设备。
根据2002年签署的《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除少数敏感产品外,中国与相对发达的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和四个新成员国将分别在2010年和2015年实现关税降为零的目标,涉及产品超过7,000余种。
到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东盟对中国的出口增长48%,中国对东盟的出口增长55%,对东盟和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贡献分别达到0.9%(约合54亿美元)和0.3%(约合22亿美元),将为中国和东盟商界创造无穷商机和广阔前景。
2009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