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德国媒体报道,欧盟负责海关事务专员提出,要修改欧盟关于产品原产地标示的规定。德国各界对此反应强烈,认为这将对德国产品声誉带来严重负面影响,并对德国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形成冲击。
按照原来的规定,只要主要部件在本国生产、并最终在本国组装出厂,该产品不受零配件多少比例来自何处的限制,均可在原产地证明上标示为本国制造。而新的规定要求,产品的零配件如超过45%属于非本国生产,则不能标注为本国制造。如此以来,“Made in Germany'’(德国制造)就有可能只能标为“Made in China”(中国制造)或者“Made by BMW'’(宝马公司监制)。
德国工商总会(DIHK)担心此举“对欧洲经济进入国际商品体系构成新的障碍”,并会“严重影响德国出口”,而且令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为保持国际竞争力所付出的种种努力付诸东流。
德国外向型经济严重依赖出口,每年为出口开具的商品原产地证明超讨1 30万件。德国外贸批发商协会主席伯尔纳表示,所有产品,只要最后的和最主要的加工和生产工序是在德国完成的,就应注明是“德国制造”。“德国制造”不是指该产品的零部件来自德国,而是产品质量的保证和可信度,与所采用的零部件来源无关。来源:杂志
201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