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文化产业领域创业创意水平,充分发挥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在助推国民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国家产业竞争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文化部、财政部于2014年联合启动了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计划。现在,2014-2015年度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计划再度启幕,并以“提升文化产业创意创业水平,促进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为年度主题,委托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会组委会面向全国征集青年优秀创意设计作品。
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会面向全国征集青年优秀创意设计作品,是文化部、财政部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计划的一个部分。主办方将通过人才扶持、培训交流及搭建平台等多样化方式,支持200名左右优秀青年创意设计人才进入文化部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库,对进入人才库的创意人才,文化部将给予荣誉证书和研讨机会,向社会重点宣传推介,联合基金、文化产业基地园区等机构以及龙头企业开展创业帮扶,邀请参加培训交流。
主办单位:文化部文化产业司 财政部文资办
协办单位: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
执行机构:中义国际会展(义乌)有限公司
合作媒体:中国文化报 创意在线 中国艺术设计联盟 视觉中国
大学生设计联盟 中国设计在线 花瓣网 设计·中国
官方网站:http://design.ssofair.com/
1、作品征集时间:2015.12.25 - 2014.2.15
2、作品评选时间:2015.3 - 2015.4
3、作品展览时间:2015.4.27-30,在第10届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会免费展出。
4、2015年3月中旬,从征集到的作品中选出共200名优秀青年创意设计人才的200件左右作品入选文化部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库。
5、2015年3月底,对200件左右的作品排名靠前的100件进行终评,选出50名优秀青年创意人才的50件作品,进入文化部文化产业创业创意重点人才库。
6、2015年4月底,在第10届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会期间召开由青年设计师、创意企业家、采购商、投资人、金融机构及新闻媒体等参加的现场推介及现场交易(意向)活动,对终评入选的50件作品进行推介交易。同时,组织终评入选的青年设计师进行相关研讨、考察、对接活动
7、2015年5月,入选文化部文化产业创业创意重点人才库的作品在第11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免费展出。
1、文化部部级创意人才库入选机会,部级荣誉证书;
2、文化部、财政部专项扶持资金;
3、《光明日报》、《中国文化报》、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文化产业网、国家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等国家级媒体携百家媒体联盟强势推荐;
4、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洛可可创新设计学院顶级免费教育、培训、研讨资源盛筵;
5、知名基金、众筹、金融机构、园区深度参与,“一对一”扶持;
6、设计、文创行业企业大咖联袂指导、帮扶,提供实习机会;
7、国内顶级文化行业展会——中国(义乌)文交会、中国(深圳)文博会上向社会全面展示推介;
8、国家级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公共服务平台全力打造文创人才饕餮盛宴。
1、申报主体需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2、申报主体需具有独立或主创设计能力;
3、申报主体需为个人,团队作品以一名主创人员名义进行申报;
4、同一件作品(系列作品视同一件作品)只能向义乌或苏州申报一次,重复申报视为无效。
凡属文化产品创意设计、传统手工艺品创意设计以及文化创意与信息产业、建筑业、旅游业、体育产业、特色农业、先进制造业融合类创意设计作品均可参加申报。具体类别与题材如下:
A类——视觉传达类创意设计
A-1 城市形象、企业形象、品牌形象、字体、广告、图形、海报、书籍装帧、产品宣传册及插图、产品印刷包装及推广等创意设计
A-2 中国传统节日节庆标志性形象、相关视觉元素及衍生品(贺卡、明信片、年画、节庆礼品包装)创意设计
A-3 舞美艺术创意设计
A-4 文化用品创意设计
A-5 文化保护创新创意设计(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设计与保护创新设计、文物保护创新设计、版权保护创意设计)
B类——传统手工艺品的创意设计
B-1 与中国传统文化元素相关的工艺美术品创意设计
B-2 金属工艺和实用品设计
B-3 木、竹、藤装饰和实用品设计
B-4 玻璃、琉璃、水晶装饰品设计
B-5 瓷器、铁艺、锡艺饰品设计
B-6 陶器、紫砂工艺品设计
B-7 雕塑工艺品设计
B-8 其他工艺美术品设计
C类——文化创意与信息产业融合类
C-1 数字内容创意开发设计(手机报、数字音乐、数字娱乐等)
C-2 移动娱乐应用创意开发
C-3 文化软件创意开发
C-4 数字产品设计
C-5 数字多媒体创意展示设计
D类——文化创意与建筑业融合类
D-1 富有中华文化内涵的建筑、园林类设计
D-2 居家室内设计、办公空间设计
D-3 宾馆和商业空间设计
D-4 公共环境(交流、娱乐、游玩、休闲)空间设计
D-5 展示空间设计
D-6 装置艺术创意设计
E类——文化创意与旅游业融合类
E-1 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
E-2 文化旅游纪念品收藏品创意设计
E-3 文化旅游宣传品创意设计
E-4 文化旅游节活动创新设计
E-5 智慧旅游创意设计
E-6 旅游演艺创意设计
E-7 文化旅游上下游衍生品设计
F类——文化创意与体育产业融合类
F-1 文化体育用品创意设计
F-2 文化体育衍生品设计
G类——文化创意与特色农业融合类
G-1 创意农业开发
G-2 农产品展示展览园(馆)创意设计
G-3 农耕文化创意展示
G-4 农事景观创意设计
G-5 农产品创意设计
H类——文化创意与先进制造业融合类
H-1 居家用品设计
H-2 家具设计
H-3 服饰设计(主题服装设计、配饰设计、鞋帽设计)
H-4 电器设计
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格调健康向上,创意独特,A类、B类作品需鲜明体现丰富的文化内涵,C类、D类、E类、F类、G类、H类作品需突出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的有机融合。
此外,作品评选还参考以下几方面标准:
1、作品创造性地使用中国文化艺术元素,较好地提升了产品文化内涵,舒适、美观、协调,符合审美要求,具备艺术性、观赏性;
2、作品具有独创性,充分体现创作者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拥有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
3、作品设计独特新颖;
4、作品具备实用性,适应人性化需求,可应用于现实生产生活,能满足市场需要,有较强实现交易潜力。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申报者”或“作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1.原创性声明
申报主体应拥有作品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未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专利、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任何法律纠纷,由申报主体承担。
申报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参加过其他比赛。
2.申报作品知识产权归属
申报主体享有申报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主办方对申报作品享有展览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等权利。
3.展示免责条款
申报主体提交的作品在公开展览过程中可能发生设计元素、图案、版式等自主知识产权被侵犯并对申报主体造成损失的,其后果由申报主体承担完全责任。
网络申报阶段作品形式应为有形产品的图片或设计图扫描件、多媒体文件截图。参展作品应为成型产品(实物)、设计效果模型或可播放的多媒体文件。
1、 静态形式作品
所有参评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无需邮寄纸质材料,报名需手机验证以及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上传验证,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相关细则,若作品提交成功则视为同意相关细则。
①上传图片为JPG格式300dpi的清晰图片;
②参评者请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稿(如AI、CDR、PSD等),以便获奖后提交给大赛组委会保存;
③使用主办方模板:所提供版面不得随意修改,按规范填写作品名称、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文字说明等内容(版面内不得出现作者所在单位名称、姓名和与作者身份有关的任何标记,否则将被视作无效)。鼓励作品以图片加实物的形式参赛。
2、 视频形式作品
所有参评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无需邮寄纸质材料,报名需手机验证以及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上传验证,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相关细则,若作品提交成功则视为同意相关细则。
①上传视频截图(视频文件不需上传)为JPG格式300dpi的清晰图片;
②视频作品(推荐提交格式为mpeg2,视频格式要便于常用播放软件播放)刻录成光盘邮寄到主办方(浙江省义乌市宗泽东路35号图书馆东侧一楼中义国际会展(义乌)有限公司 王源收,邮编:322000,电话:0579-85415700-1002);
③作品时间长度控制在15分钟;
④视频内容的文字应统一用中文标注。来源:互联网
2015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