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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全国制笔行业突出贡献者和突出贡献企业家的通知

 

 

 

 中笔协【201523

关于评选全国制笔行业突出贡献者和突出贡献企业家的通知

 

中国制笔协会会员单位、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地方协会、专业委员会及全国制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012月换届以来,在上级领导的关怀下,七届理事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领全体会员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在广大同仁的共同努力,五年来行业发生了巨大变化,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在行业中涌现出一大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励全国制笔行业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国制笔行业更加快速健康发展。经协会研究决定在今年11月召开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期间,对全国制笔行业突出贡献者和突出贡献企业家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宗旨

评选中国制笔行业近五年来,坚决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改革开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在制笔行业建设发展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评选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荐或推荐方式,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办法反复协商落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被表彰者真正成为行业的先进代表,树立行业榜样,进一步激发制笔行业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早日实现“制笔强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评选范围

1、   中国制笔协会会员单位的员工和特色区域产业集群、地方协会、协会专业委员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2、   评选出的中国制笔行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将分别授予“全国制笔行业突出贡献者”和“全国制笔行业突出贡献企业家”荣誉称号。

3、 评选时间从20111月至201511月期间对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三、    名额分配

1、     企业推荐名额:

三千员工以上企业5-7名;

三千员工—一千人员工企业3-5名;

千人以下员工企业——2-3人;

百人以下企业1名。

2、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地方协会、各专业委员会等可分别推荐1-2名。

四、评选条件

被推荐人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道德品质高尚,工作作风良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探索,善于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在行业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对制笔行业的发展有突出贡献。

1、全国制笔行业突出贡献者条件: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一项条件:

⑴、重视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带领和参与企业科学管理实现健康发展、合法经营、维护行业竞争秩序,遵守行业自律规约,依法纳税、诚实守信,在行业中口碑甚佳者;

⑵、在企业发展历程中能大胆开拓创新,善于借鉴国内外新技术,创新产品,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科技进步和产品质量提升,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成绩突出者;

⑶、在实施品牌战略中,推进企业的品牌建设取得成效者;

⑷、在坚持推进“两化”融合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者;

⑸、坚持低碳经济,重视环保和节能减排,提高综合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者;

⑹、尊重知识,多渠道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创造性,在企业结构调整和产品结构调整中,取得成绩显著者。

⑺、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化建设,带头执行国家与行业标准,指导引领行业发展,成为行业发展学习与借鉴的先进者。

⑻、认真履行企业,行业,社会责任,在参与公益事业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⑼、在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挽救企业财产和公共财产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⑽、在学习业务、钻研技术、苦练基本功,创造先进操作法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⑾、在苦、脏、累、险等艰苦岗位,生产后勤保障岗位上勤奋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⑿、积极支持、扶持、引导制笔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健康发展,做到制笔规模逐年增长,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在建设和发挥产业集群公共示范服务平台作用中成绩突出者;

⒀、能够与中国制笔协会及地方协会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主动参与和支持协会各项活动,与协会共谋行业发展大计者;

⒁、在其它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2、全国制笔行业突出企业家条件:

在符合中国制笔行业突出贡献者条件的前提下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行业突出贡献企业家必须是会员单位的行政一把手即董事长、总经理。

⑵、所属企业曾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制笔协会评为中国轻工制笔行业十强企业或中国轻工笔类制备行业十强企业。

五、评选要求

1、坚持评选标准,突出业绩,优中选优,同时考虑一贯表现,被推荐者应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2、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工作一线。严肃评选纪律,确保表彰质量。

3、推荐人选事迹材料要真实,文字简洁、重点突出。

4、要严格按规定上报事迹材料,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六、评选工作的程序和时间

1、企业自愿申报和协会推荐相结合,在2015920前完成推荐工作。

2、根据申报材料,协会在1030前完成审核工作并上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人力资源部核审后,在中国制笔协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3、上报材料要求

⑴上报材料包括:全国制笔行业突出贡献者和突出贡献企业家的推荐表并附突出贡献者事绩材料(材料控制在3000字)。

⑵材料上报时间截止至2015920日前。

七、评选工作小组

组长:王淑琴

组员:陈三元 魏淑君 吴少平 杨增耀任秀英 张伟东 冯兆雪。

评选工作联系人:  任秀英、陈三元

联系电话:  010-65599714     传真电话:010-65599714 

 

中国制笔协会

2015.8.13

 

附件1

全国制笔行业突出贡献者推荐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职工人数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

先进事迹(页面不够请加另页)

所在单位意见

 

                                                         

                                                              

           

电子件发至:rxy0219@126.com   纸质材料报至:中国制笔协会  北京东长安街6

联系电话;  010-65599714       传真电话:010-65599714                 

附件2

全国制笔行业突出贡献企业家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政治面目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职 务

 

先进事迹(页面不够请加另页)

所在单位意见

 

                                                         

                                                              

电子件发至:rxy0219@126.com   纸质材料报至:中国制笔协会  北京东长安街6

联系电话;  010-65599714       传真电话:010-65599714                


2015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