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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制定印发了《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近日,三部门有关司局对《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专题解读。

  一、为什么要建设示范基地?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应急产业取得了较大进步。应急产业发展环境得到改善,2011年应急产业作为新增鼓励类产业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这是我国应急产业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策文件。应急产品、技术和服务呈现蓬勃发展态势,一批高水平食品安全检测、煤矿安全避险、应急通信和应急指挥等先进装备脱颖而出,航空救援等应急服务业态发展迅速。应急产业发展力量不断壮大,部分地区打造区域性应急产业基地,产业规模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应急产业支撑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相关应急科技、产品和服务在应对四川芦山地震、人感染禽流感疫情等突发事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应当看到由于应急产业涵盖面广,涉及装备、材料、医药、轻工、化工、电子、通信、物流、保险等诸多领域,除个别领域发展初具规模外,整体上处于“散、弱、小”状态,问题比较突出,与我国面临的公共安全形势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安全需求不相适应。集聚发展是现代产业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有利于实现生产要素最优配置和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有利于促进自主创新并形成区域产业链,有利于调动各方面资源支持应急产业发展,也有利于形成国家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产业支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将促进产业集聚作为推动应急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二、推进示范基地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示范基地是引领国家应急技术装备研发、应急产品生产制造、应急服务发展的重要平台,也是国家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保障平台。示范基地建设的总体思路是,要以维护国家公共安全、满足处置突发事件需要、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基本出发点,以促进应急产业聚集发展为目标,以对应急技术研发、应急产品制造和应急服务发展具有示范、支撑和带动作用且产业特色鲜明的产业发展区域为主要载体,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培育和发展相结合,在全国范围内依据资源禀赋,协调类型布局,兼顾区域分布,形成区域性应急产业链。

  三、哪些可以申报示范基地?

  《办法》第二条提出,示范基地是对应急技术研发、应急产品制造和应急服务发展具有示范、支撑和带动作用且产业特色鲜明的依法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聚集区)以及国家规划重点布局的产业发展区域。示范基地主要依托现有开发区、工业园区(集聚区)以及国家规划重点布局的产业发展区域,管理主体是地方政府或政府派出机构。对于综合类示范基地,可以由不同省域的产业发展区域管理机构联合申报。原则上不接受企业申报示范基地。

  四、如何理解示范基地培育与发展的原则?

  《办法》第四条提出“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遵循培育和发展相结合,培育期一般为3年”。这主要基于目前我国应急产业发展现状,大部分专用应急产品和服务还散落在现有行业中,实现集聚发展、规模发展还需要有个时间过程。坚持培育和发展相结合,有利于地方发挥区域优势集中精力大胆探索,有利于地方有充裕时间集聚应急资源。《办法》第十三条提出“培育期内,示范基地所在地的政府领导机构,应当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统筹示范基地的建设和发展”,要求地方政府加强对培育期内示范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办法》第十四条还对培育期结束后不合格的取消示范基地命名给予明确规定。

  五、为什么将示范基地分为综合类和专业类?

  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往往具有区域协调和专业协作的特点,应急产业发展要适应应急管理工作这一特性。《办法》第三条提出“示范基地分为专业类和综合类,专业示范基地集中发展某一应急产业领域且具有为突发事件处置提供保障的能力;综合示范基地集中发展两个以上应急产业领域且具有为跨省级行政区域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综合保障的能力。”专业类示范基地突出对产业基础好、市场前景广、创新能力强的支持,在关键领域重点布局,实现从应急产品研发生产、应急生产能力储备到应急服务提供的全产业链发展,达到突破应急技术瓶颈、引领应急产业发展的目的。综合类示范基地主要以应对跨区域重大突发事件为需求背景,强化对经济发达、人口密集和突发事件频发多发区域的重点布局,为保障处置区域重大突发事件提供产业支撑。

  六、扶持示范基地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哪些?

  示范基地是推动应急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国家出台扶持应急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将优先应用于示范基地。《办法》第十五条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通过现有渠道对示范基地给予支持,优先推荐示范基地的应急产品、技术和服务,引导各类资源向示范基地聚集。在此基础上,针对示范基地建设和发展中需要由中央层面支持的事项,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推动解决。需要强调的是,示范基地建设的主体是地方政府,应当统筹安排一定引导资金支持示范基地建设和发展。

  七、近期推进示范基地建设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办法》下发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将共同组织好示范基地组织申报工作,尽快组建示范基地专家组,制定示范基地评审标准,完成对首批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命名。同时,加强对示范基地的宣传,指导各地在示范基地建设上避免同质化发展和无序竞争。各地要认真组织拟申报示范基地编制建设方案,帮助申报单位明确发展定位、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2015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