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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投诉圆珠笔无生产日期

食品有保质期,这大家都知道。但圆珠笔有没有保质期,可能许多消费者并不知情。不久前,上虞消费者张先生向上虞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了这么一件事情,上虞区百官市场监管所的相关工作人员也才搞清楚,圆珠笔不但有保质期,而且保质期并不长。

不久前的一天,张先生在上虞城区的“天和超市”购买了2支圆珠笔。“价格不高,每支3元多钱。”张先生告诉记者。

买回来后,张先生发现圆珠笔没有生产日期。他上网查了一下,发现圆珠笔不仅应该有保质期,而且保质期只有2年。

于是,张先生来到“天和超市”反映。而超市工作人员称,圆珠笔又不是食品,啥过期不过期的,只要能够书写就行。然而,张先生则认为,既然国家明文规定圆珠笔有保质期,那就一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由于张先生与商家的观点分歧较大,张先生为此向上虞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商家赔偿人民币500元。

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称,这起投诉主要有两大焦点,一是圆珠笔是否应该有“生日”?二是消费者要求赔偿500元有没有依据?

“我们接到消费者的这一投诉后也觉得新奇,因为以前并没有碰到过此类投诉。”昨天,上虞区百官市场监管所的金先生告诉记者,此后他们专门查了相关规定,了解到我国GBT26714-2011标准中有明确规定:圆珠笔和笔芯应贮存于干燥并通风良好的仓库中,贮存温度0℃~40℃,相对湿度不大于80%;圆珠笔和笔芯保质期:自生产日期起为2年。

“显然,张先生购买的圆珠笔没有生产日期,也就谈不上保质期。”上虞区百官市场监管所的金先生认为,消费者投诉有理。在随后的调查中,超市向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诉苦,称他们进货时,生产厂家曾提供标签,上面写着生产日期,但由于超市工作人员大意,并没有把标签贴上去。对超市方的解释,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在出厂前,厂方应该将生产日期打在圆珠笔上,而委托超市方贴标签的做法不妥。鉴于此,超市应该对圆珠笔没有生产日期的投诉负全责。

那么超市方究竟应该赔偿消费者多少钱?超市方最初提出“退一赔三”,即赔偿额在20元左右。显然,这一赔偿额度与消费提出的赔偿500元目标甚远。消费者要求赔偿的理由是,根据新消法规定,商家故意欺诈消费者,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标准赔偿。而超市的做法就是欺诈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认为,虽然消费者购买的圆珠笔存在问题,但超市方并非故意欺诈,所以赔偿额度应该由双方协商解决。

最终,消费者退掉了2支圆珠笔,并获得了100元补偿款。超市负责人称,这一消费投诉事情虽小,但给商家提了一个醒,除了食品,其他日用品等也有保质期,应该在日常销售中把好关。

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消费者,除了圆珠笔,诸如印泥、一次性纸杯等都有保质期,消费者在购买时要多加留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记者 范文忠 通讯员 金为民)

(原标题:买来的圆珠笔无生产日期 消费者向超市索赔 圆珠笔应该有保质期吗?相关部门:除了圆珠笔,很多生活用品都有保质期)

(本文来源:天天商报 )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