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定点采购在各地实行了多年,也取得了一定实效,然而由于中标供应商主体多元化,采购履约选择的随机性,更容易成为腐败现象侵蚀的领地。在政府采购执行与监管机制尚不健全情况下,定点事务管理与执法情况管理已混淆在一起,采购机构本来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假如把采购机构的规范范围扩张到反腐倡廉,打击不法经销商,处理棘手的行政关系网,人情网,甚至冒着在利益面前同流合污的风险,确实也为难采购机构,也是职权混淆的表现。取消办公用品定点是在复杂的采购环境中采取的明智选择,有利于采购机构轻装上阵,抓大放小,取消办公用品定点的可行性研究,有利于决策的科学性。
一、存在的价值与正面影响力
一是办公用品定点满足了各财政预算部门先上车后买票的客观需求,适应财政报帐体系特征。定点供应商面对着众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类固定的消费群体,从营销便利、吸引顾客角度,对采购人购买办公用品付款方式较为灵活,可以先供货后付款,一般是累计到一定金额后再开票讨要款项,这样极在地满足了采购人的现实需求。
二是办公用品范围无限扩张,成为采购人手中灵活运用的工具。由于办公用品的无限性,以及个人使用习惯、爱好、文化品味差异,不可能对所有的办公用品作出明确的分类,范围也仅是粗放型的,各供应商可以在总体框架内自由掌握,借助于自己的理解而购置办用品。对采购人而言,他们对办公用品的理解也是千差万别,结合实际操作惯例与经验,出现了许多潜在规则,供需双方心领神会。在此风气弥漫下,于是办公用品有无限扩大的风险。
三是随叫随到、送货上门、服务快捷等经营模式,是为机关量身定制的,带有行政色彩,充分满足了机关虚荣心与优越感。办公用品具有单件小,易于运送的特点,使得送货十分方便,供应商一般承诺5毛钱以上货物就可以免费送货,且次数不限,这确实是优势,而社会上的超市、批发市场、百货大楼、私人经销店办不到。
四是办公用品定点企业具有的政府行政事业服务的特色,限制了企业自身发展,也不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由竞争。定点店为定点采购而设立,为中标而准备,所有供应商投入的精力、物力、财力的唯一目标就是想成为机关办公用品的专营商店,看中的是行政部门财力、权力、以及铺张浪费、公私兼顾、以权谋利弊制而带来的模糊效益与边际成效,一旦落标就意味着失去了财源,面临的就是“转业”风险。定点商的商店,经营场所都很小,人员结构单一,供应商不可能关心企业如何壮大,或者考虑开连锁店,成立分公司什么的,关心的仅是如何满足采购人需求,怎样能赚钱而已。
二、取消办公用品定点理由分析
一是办公用品采购零星小额,统一管理成本大。虽然定点采购想从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对机关购买零星办公用品进行规范,纳入反腐败的监督体系中,但由于畸形的供货方式、货物的规格标准难以统一、进货源千差万别等原因,统一质量与价格比较困难,况且即使能对浩大的机关零星购买行为进行全程控制,但由于供需双方自由交易方式随时随地发生,公平协议之外的交易风险客观真实地存在,采购机构按照政策法规以及完备的协议进行监管是徒劳无益的,漏洞将会防不胜防,只会增加管理成本而难见成效。
二是不符市场经济自由竞争规则。在一定时间段内确定办公用品供应商,让其按照政府采购协议要求赊账供货,专人递送,设立一切工作围绕行政机关采购人运转的运行机制,对于大型的超市与国营商场是难以做到的,虽然其办公用品种类、品牌优势、质量保障、正宗货源等方面要优于定点供应商,但他们却无法进入定点采购市场,明显的优势货源得不到展示与准入,定点采购在一定的范围内垄断了供应商。自由竞争在办公用品领域的展现,就是要彻底打破办公用品供应商选择的垄断性,规定办公用品的使用标准与金额限制,废除每笔报帐费用都要采购管理审核的垄断机制,让采购人自由购买,择优录用。
三是价格与质量难以控制,监管效率不高。定点供应商投标时往往承诺一定优惠率,在实际供货中确实也认真执行着,但是货品标价的可靠性,货品的来路正统性等情况很难掌握,即使监管部门介入此类问题调查时,供应商也有应付手段。
四是社会反映怨气多。首先,当地主领导定点采购的质疑,认为自由竞争项目变成了垄断,定点采购能限制供应商的自由参与权。其次,企业界也有质疑的声音。认为私人小企业挤占了他们拓展的空间,定点采购制度不合理,应该吸取大型超市与国营商场成功的营销经验与管理服务理念,融合进政府采购氛围中。第三,采购人的怨气主要集中在自己的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次价高,影响办公秩序,迫切需要开辟新的有竞争的供货渠道。第四,采购机构本身也心有怨言。采购管理部门认为无能为力抓好管理工作,人少事多,精力有限;采购中心则认为监管与自己无关,监管部门抓住权力不放也好,省得自己麻烦,而社会上总会有人认不清形势,定点招标管理不好的责任一股脑推给采购中心,让其背黑锅。
五是定标困难。定点单位归属对于投标供应商事说至关重要,不象别的招标项目未中标可以下次继续招标,定点项目具有时间范围内垄断性、稳定的客户群体、财政后盾超级支付保障能力等特点,成为行业内供应商追逐的对象,由于标书中对中标数量未作明确规定,定标决定权归属混乱,具有定标决定权的领导难以在平衡领导关系与采购法律之间寻找到平衡点
三、取消办公用品定点利大于弊
从以上利弊分析中可以看出,取消办公用品定点具有理论与实践上的可行性。取消以后可以进一步促进市场竞争,完善定点采购制度,促进企业改进服务态度与服务质量,提高产品质量水准,让利于客户。抓大放小机制的建立,一方面可以让采购机构从繁琐的零星事务中脱开身,集中精力抓好政府采购方向性的工作,另一方面也使得在放小的基础上,集中采购有规模效应的办公用品项目,充分体现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与规范采购效能,堵塞腐败之源。同时广大采购人所抱怨的质次价高问题也能迎刃而解,因为小额项目上采购人能够充分选择,供应商也能自由竞争,排除人为恶意风险后,自行购买的效果会更好。
当然在取消办公用品定点采购后,有几点相关问题必须处理好:
一是定点采购单位招牌清理工作。这项工作要与取消办公用品定点文件发放与相应的后期宣传工作相对应,防止有些供应商以“定点采购单位”为幌子欺骗不明真相者,这项工作应由采购监管部门牵头,会同工商、纪检、审计部门共同完成。
二是正确对待定点采购单位日常经营行为,重新规范相应的报帐程度,取消办公用品定点不是放任自流,应该是明松暗紧。
三是采购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规定,对于超出限额规定的办公用品项目必须进行集中采购,避免放任自流,同时对IT产品(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以及办公家具属于大宗的办公用品类项目采购,要纳入询价采购范围内,以便有效地控制大额支出项目。来源:eNet硅谷动力
2006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