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笔协会提起巴基斯坦商务部对来自中国进口的铅笔发起反倾销调查的抗辩应诉
2017年12月13日,巴基斯坦商务部(下称“调查机关”)对来自中国进口的铅笔(包括黑色和彩色)发起反倾销调查,所有在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下称“调查期”)期间对巴基斯坦直接出口或通过外贸公司出口的中国生产企业都属于被调查企业。根据《WTO反倾销协定》和巴基斯坦国内发倾销法规定,受调查企业可以在立案后40天之内填写一份格式化调查问卷参与调查,交卷企业即成为应诉企业。
调查机关会根据应诉企业提交的成本和销售数据给予每个应诉企业一个单独税率,如应诉企业过多,调查机关会选定出口量较大的应诉企业给予单独税率,并对其它出口量较少的应诉企业给予一个加权平均税率。不应诉企业或没有资格应诉的企业将会获得最高税率。
目前,部分企业已经开始应诉答卷,为保护会员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中国制笔协会联合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申请成为本案的利益相关方,并联合聘请了中国和巴基斯坦的律师开始了行业应诉工作,力争从源头打掉本案。
凡在此期间有过出口实绩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对巴基斯坦的销售金额、市场定位,应诉资金实力考虑是否单独参加本次应诉或加入行业抗辩应诉。如有相关问题请联系:
中国制笔协会副理事长:
吴少平:13910605632;
中国制笔协会秘书长:
任秀英13671368538;
以及本案代表制笔协会和轻工商会的行业代理律师:
北京市瑞银律师事务所
王涛律师13501092768,wangtao@rayyinlawyer.com
2018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