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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 中华老字号老凤祥法律维权胜诉

在以“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为主题的上海“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到来之际,老凤祥宣布,老凤祥诉“百年凤祥”侵权一案全面胜诉。

▲老凤祥召开发布会宣布品牌商标维权新成果  卢晶 摄

“老凤祥”是我国黄金珠宝首饰行业的“中华老字号”。随着品牌知名度、美誉度的不断提升,市场上接连出现了例如“百年凤祥”等恶意模仿“老凤祥”商标的近似黄金珠宝品牌,并以此大肆在全国各地进行宣传和招商,在市场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也给广大消费者和各地黄金珠宝行业的经销商带来混淆和困扰。

2015年起,老凤祥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商标处和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专门的维权团队,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团队成立后,老凤祥陆续开启一系列维权行动: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就多利公司注册的“百年凤祥”等注册商标提起了商标无效宣告;积极与各级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沟通争取工作支持;就“百年凤祥”侵权行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侵权诉讼。同时,老凤祥建立了常态化的知识产权(商标)监控体系,通过商标异议程序,力争在源头上阻止近似商标的注册。
目前,老凤祥品牌维权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多利公司在第14类上申请注册的“百年凤祥”等多件商标已经被国家商标局、国家商评委、有关人民法院认定商标无效或不予注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已终审认定百年凤祥公司侵犯了老凤祥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并终审判令百年凤祥公司立即停止商标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凤祥”字样的企业名称,并判令二被告赔偿老凤祥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百年凤祥”、“御典百年老凤祥”、“新凤祥”等多个近似商标被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也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调查核实侵犯“老凤祥”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保护“老凤祥”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林海涵、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商标处副处长顾惠蓉强调了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对于老凤祥在品牌维权方面所作工作予以肯定。老凤祥总经理黄骅表示:“老凤祥品牌商标维权保护工作目前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未来之路任重道远,老凤祥将初心不变、决心不变、信心不变。”


2019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