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了具体目标: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那么具体如何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机制?
《意见》提出了4个保护的具体方向:
严保护:强化制度约束 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
严字当头,排在首位的就是“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比如加快在专利、著作权等领域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研究降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入罪标准,提高量刑处罚力度等。
此外,还要“严格规范证据标准”。探索建立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制度,减轻权利人举证责任负担。
要“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大保护:加强社会监督共治 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要“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将知识产权出质登记、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归集并依法公示。
快保护:优化协作衔接机制 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
要切实提高维权效率;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有效打破地方保护;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在优势产业集聚区布局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纠纷解决方案。
同保护:健全涉外沟通机制 塑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
要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有效推动我国权利人合法权益在海外依法得到同等保护。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