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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 继续出台财税支持政策

 2月9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联合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工作。财政部部长刘昆表示,中央财政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继续出台和完善有关财税支持政策。

会议强调,2月7日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涉及部门多,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加强配合、协同作战,共同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见效。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帮助企业了解内容、知晓流程,用足用好政策。要迅速落实政策举措,与时间赛跑,全力支持相关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要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工作流程,提高业务办理高效化、便利化水平。要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优惠资金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早惠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的人群、企业和地区,将“好钢用在刀刃上”。

刘昆表示,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作为、履职尽责,积极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一要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供给。疫情发生以来,财政部门加大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力度。截至2月8日下午6点,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718.5亿元,实际支出315.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共安排172.9亿元。财政部门要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要,继续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要提高管理水平,全面掌握资金政策信息,建立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严肃财经纪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严格责任追究,严厉查处侵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

二要切实落实落细各项财税支持政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出台了一批财税支持政策,涵盖患者救治、医护人员激励、政府采购、物资保障等方面。这些政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效果正在逐步显现,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中央财政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继续出台和完善有关财税支持政策。地方财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吃透政策、积极对接、主动服务,认真落实落细各项财税政策措施,让政策发挥更大作用、更好效果。要及时发现并尽快解决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上级明确的及时报告,确保政策尽快发挥实效。

三要切实兜牢地方“三保”底线。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是有效应对重大疫情的重要保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做好“三保”工作尤为重要。要落实好“县级为主、省级兜底”的原则,省级财政部门要密切监控各地情况,切实落实“三保”要求,不得出现“三保”无法保障的情况。

四要同舟共济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众志成城、团结奋战。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采取防控举措时,既要考虑本地区本领域防控需要,也要考虑对重点地区、对全国防控的影响。

五要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当前,疫情已经对宏观经济运行产生影响,春节期间部分服务行业受到较大冲击,节后可能出现部分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状况。各级财政部门要坚定信心,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准备,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大对防疫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财税支持力度。

来源:证券日报


2020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