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目标
按照“管住大门、守住小门、畅通内部”要求,省际防疫检查点应设尽设,筑牢环浙护城河;省内防疫检查点应撤尽撤,消除梗阻;同时压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按照“落地受控”原则,依托村、社区、企业等落实“精准智控”,实现管控闭环。
三类检查点:完善全省干线公路省际防疫检查点设置,其中高速公路设置省际防疫检查点17处,国省道设置省际防疫检查点22处。农村公路省际防疫检查点由属地县(市、区)政府确定和设置。
一个时间节点:所有省际防疫检查点要求于2月18日24时前投入运行。除省际和温州以外,于2月19日撤除所有公路防疫检查点,同步恢复关闭的高速公路出入口。
管控方式
实行按照“人管住、物畅通”及“受控进入”的原则,以健康码为主要查验依据,在防疫检查点实行24小时勤务和逢车必查,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 一般通行:车内人员均具有绿码或持健康证明的,测温后放行;车内人员无健康码或健康证明且来自非重点地区的,测温、核录后放行。其他情况实行劝返。
·
· 特殊通行:对持有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核发的通行证的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警车、具有统一标识的邮政车辆,按照原有管控政策测温后通行。对其他货运车辆测温、核录后通行。
责任落实
全省干线公路省际检查点由设区市政府牵头设置并组织查控,其它道路省际检查点由属地县(市、区)政府牵头设置并组织查控。温州市际防疫检查点,实施双向管控,由温州、台州、丽水等地组织实施。各地要配足配强管控力量、设施设备、防护物资,确保检查点正常运转,确保干线公路畅通。
随着浙江管控方式从封闭式管控转向科学管控、精密智控,这对于统筹做好交通运输领域防输入、保畅通、惠民生,畅通人流物流商流意义重大,是恢复经济社会正常运转的前提和保障。以高速公路为例,统计数据显示85%车辆是在省域内通行的,这些车辆都可以在省内一路畅行。
同时,为减轻省际检查点工作压力,希望社会公众尤其是外省车主及时通过支付宝、钉钉、微信等平台远程申领“健康码”,并仔细了解防疫检查点管控政策,合理安排出行。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