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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省际和温州外,浙江19日撤除所有公路防疫检查点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天印发了《浙江省公路省际防疫检查点设置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加强省际公路防疫检查点,逐步取消省域内公路防疫检查点。

 

总体目标

  按照管住大门、守住小门、畅通内部要求,省际防疫检查点应设尽设,筑牢环浙护城河;省内防疫检查点应撤尽撤,消除梗阻;同时压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按照落地受控原则,依托村、社区、企业等落实精准智控,实现管控闭环。

 

  三类检查点:完善全省干线公路省际防疫检查点设置,其中高速公路设置省际防疫检查点17处,国省道设置省际防疫检查点22处。农村公路省际防疫检查点由属地县(市、区)政府确定和设置。

 

  一个时间节点:所有省际防疫检查点要求于21824时前投入运行。除省际和温州以外,于219日撤除所有公路防疫检查点,同步恢复关闭的高速公路出入口。

 

管控方式

  实行按照“人管住、物畅通”“受控进入”的原则,以健康码为主要查验依据,在防疫检查点实行24小时勤务和逢车必查,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              一般通行:车内人员均具有绿码或持健康证明的,测温后放行;车内人员无健康码或健康证明且来自非重点地区的,测温、核录后放行。其他情况实行劝返。

·               

·              特殊通行:对持有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核发的通行证的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警车、具有统一标识的邮政车辆,按照原有管控政策测温后通行。对其他货运车辆测温、核录后通行。

 

责任落实

  全省干线公路省际检查点由设区市政府牵头设置并组织查控,其它道路省际检查点由属地县(市、区)政府牵头设置并组织查控。温州市际防疫检查点,实施双向管控,由温州、台州、丽水等地组织实施。各地要配足配强管控力量、设施设备、防护物资,确保检查点正常运转,确保干线公路畅通。

 


  随着浙江管控方式从封闭式管控转向科学管控、精密智控,这对于统筹做好交通运输领域防输入、保畅通、惠民生,畅通人流物流商流意义重大,是恢复经济社会正常运转的前提和保障。以高速公路为例,统计数据显示85%车辆是在省域内通行的,这些车辆都可以在省内一路畅行。
  同时,为减轻省际检查点工作压力,希望社会公众尤其是外省车主及时通过支付宝、钉钉、微信等平台远程申领“健康码”,并仔细了解防疫检查点管控政策,合理安排出行。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