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8日发布了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新政策,企业具体怎么操作?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负责人提醒,企业在申报缴费时自动享受优惠、不需申请,已缴纳部分的退费也不需单独申请,同时,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仍应按流程申报缴费。
申报缴费时自动享受优惠 不用申请
据介绍,关于社保费缴纳,税务部门对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的企业实行“免填单、免申请”,企业只需正常申报缴费就可以了,“我们将在征收信息系统中设定好,帮每一户企业算好优惠账,企业在申报缴费时自动享受优惠,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
缴费的时候,税务部门推行“无接触式”缴费,鼓励大家到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上去缴费,尽量减少跑动和人员接触。
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 仍应按流程申报缴费
该负责人提醒,虽然企业享受减免单位缴费政策,但是根据政策规定,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为了不影响个人待遇的享受,企业仍应按照原有的增员、减员、申报缴费流程办理业务,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
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费的企业,可以先按时申报社保费,直接享受单位缴费部分的减免政策,暂时不缴纳未享受减免部分的社保费,待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缴,补缴社保费不加收滞纳金。
已缴纳的 税务部门将主动退费
减免时限从2月算起,对2月份已经缴纳的社保费,该负责人表示,符合减免条件的,由税务机关主动批量发起退费,不需要企业申请。
据介绍,目前,税务部门正在对2月份已经征收入库,但符合减免优惠的单位缴费部分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完成确认后将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发起退费。各地根据当地的退费资金渠道,由税务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回,原则上退费金额直接退回企业原缴费账号。
2020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