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万支用废报纸制成的铅笔被摆放在参加全国“两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桌上,这一不平常的举动,无疑传递出政府厉行节约、倡导绿色环保的信号,意味着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已不仅仅停留在表面。
此举也亮明了政府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心。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它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尽管如此,我们所面对的发展循环经济的现实依然严峻。
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264号提案,即致公党中央提交的《关于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提案》中,对循环经济作了这样的阐释,“发展循环经济是缓解资源约束矛盾的根本出路,是以人为本、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提案建议,借鉴国外的经验,加快循环经济立法步伐;开展循环经济典型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政府绿色采购计划和绿色消费等。
而据本人所掌握的情况看,在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我们至少存在这样几个问题:政府引导与监督作用不明确;企业市场主体错位;资源税仍未调整;循环经济法律急需出台。
发展循环经济,政府该如何引导?这是许多地方政府发展循环型经济中遇到的首要问题。各地方政府做出了不同选择,有借此机会大力招商引资的,也有下文件要求企业延长产业链的,甚至还有做“面子工程”的。这样做的后果是,资源未节约、环境在恶化、企业难发展。
一位从地方调研回来的专家这样说,循环经济建设不是发改委,也不是环保总局某一个部门的事情,它是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责的事情。“国务院出台了明确的政策,地方是否认真执行了?一本‘好经’常常被人念歪。”而政府在监督企业行为时,过多倚靠行政力,缺少统一的标准,企业怨言颇多。
此外,企业作为资源消耗、废弃物产生和排放的载体,在廉价资源税的情况下,缺少治理废弃物的天然动力。例如,在煤的开采中,很多小煤矿只开采了浅层煤矿,深层的就放弃了。随之再开新矿,很多地表植被被毁。有些企业则在循环经济的名下偷梁换柱。在生物质与煤的掺烧发电中,有些企业只是为赚取政府补贴,依然是烧煤发电。
当然我们也不能妄自菲薄。
在循环经济试点城市贵阳,大市场、小政府的模式以及有据可寻的循环经济条例的有力实施,已经为贵阳摘掉了“酸雨之都”的帽子,经济也取得了显著的发展,企业受益面也在扩大。正如温家宝总理所强调的,贵阳对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实施强制性淘汰制度,对新上项目审查十分严格,源头上控制了污染的出现;对原有重点污染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改造,加大对废物的回收利用等。
从全国的层面看,企业对资源消耗将以增加成本为代价。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将加快资源税制的改革。另据了解,我国矿产资源税费体系改革方案设计已经完毕,从2006年起,将逐步对资源类产品开征“权利金、资源税和特别收益金”。显然,国家正通过政策调整与立法将节约型社会的建设落到实处。
本次人大会上,当温家宝总理又一次强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之时,我们已清晰地看到发展循环经济的宏伟蓝图,感受到其疾行的脚步。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2006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