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5月21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若干意见》。
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要用好科技成果评价这个指挥棒,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坚持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义务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中之重,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强化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要强化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合理补偿机制,稳定调价预期,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可持续,提高医疗卫生为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加强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衔接,进一步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发挥生态保护补偿的政策导向作用。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克强、王沪宁、韩正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部署推进科技评价体系改革,聚焦“四个面向”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逐步确立,激励创新的环境正在形成,带动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同时,分类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尚未建立,指标单一化、标准定量化、结果功利化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会议强调,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关键要解决好“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的问题。要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健全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针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不同种类成果形成细化的评价标准,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要加快构建政府、社会组织、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积极发展市场化评价,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规范第三方评价,充分调动各类评价主体的积极性。要把握科研渐进性和成果阶段性特点,加强中长期评价、后评价和成果回溯,推进国家科技项目成果评价改革,健全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加强科技成果评价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引导科技人员潜心研究、探索创新,杜绝科技成果评价中急功近利、盲目跟风现象。要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建设高水平技术交易市场,加大金融投资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支持,把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纳入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细化完善有利于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评估政策,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要改革完善科技成果奖励体系,重在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控制奖励数量,提升奖励质量。
会议指出,义务教育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中小学生负担太重,短视化、功利化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特别是校外培训机构无序发展,“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突出。减轻学生负担,根本之策在于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做到应教尽教,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优化教学方式,全面压减作业总量,降低考试压力。要鼓励支持学校开展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
会议强调,要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坚持从严治理,对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问题的机构,要严肃查处。要明确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加强预收费监管,严禁随意资本化运作,不能让良心的行业变成逐利的产业。要完善相关法律,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做实做细落实方案,科学组织、务求实效,依法规范教学培训秩序,加强权益保护,确保改革稳妥实施。
会议指出,医疗服务价格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近几年,党中央部署推动一系列改革,通过取消药品加成、带量集中招采和加强成本控制,把药品耗材价格降下来了,老百姓负担减轻了,也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创造了条件。
会议强调,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建立目标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更能适应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需要。要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宏观管理,平衡好医疗事业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在总量范围内突出重点、有升有降。要结合医疗服务特性加强分类管理,对普遍开展的通用项目,政府要把价格基准管住管好;对于技术难度大的复杂项目,政府要发挥好作用,尊重医院和医生的专业性意见建议,更好体现技术劳务价值。要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明确调价的启动条件和约束条件。要搞好价格监测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价格机制稳定运行。要积极稳妥开展试点工作,统筹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分级诊疗、医疗控费、医保支付等相关改革,形成综合效应。
会议指出,在党中央统一部署下,各有关部门和地区推进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在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水流、耕地等7个领域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取得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补偿覆盖范围有限、政策重点不够突出、奖惩力度偏弱、相关主体协调难度大等问题。要围绕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完善分类补偿制度,加强补偿政策的协同联动,统筹各渠道补偿资金,实施综合性补偿,促进对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要统筹运用好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把生态保护补偿、生态损害赔偿、生态产品市场交易机制等有机结合起来,协同发力,有奖有惩,决不能边拿补偿边污染。
会议强调,要着力解决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遗产屡遭破坏、拆除等突出问题,加强制度顶层设计,统筹保护、利用、传承,坚持系统完整保护,既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街巷街区、城镇格局,还要保护好历史地段、自然景观、人文环境。要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中的主体责任,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问效。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2021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