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响应李克强总理以改革创新推动中国经济升级发展的要求。国家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发布了国市监标准【2018】84号“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支撑产品高质量发展。2021年4月,中国制笔协会研究决定,开展《“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铅笔》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
本标准的编制遵循规范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原则,文件格式要求按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和T/CAQP 015—2020 T/ESF 0001—2020 《“领跑者”标准编制通则》的规定起草。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第一铅笔有限公司、安硕文教用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浙江鸿星文具有限公司、浙江久灵笔刷有限公司、浙江联兴文教用品有限公司、尚志市珍珠笔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共同努力,按计划完成了编制工作,于2021年10月18日由中国制笔协会、中国节能协会、中国技术经济学会联合发布了《“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铅笔》(T/CWIA 1010—2021、 T/CECA-G 0138—2021 、T/CSTE 0235—2021,2021-10-18)标准,2021-10-20开始实施。
此标准可在中国制笔协会官网查询,中国制笔协会将适时组织培训,推动“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持续开展,突出标准引领,实现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质量需求。
2022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