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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检工作不收费

    3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针对近期出现的一些单位和个人,以帮助和代理企业申报、评选免检为名,要求企业缴费参加各种广告、宣传和展示活动的现象,发表声明。

    声明指出,国家免检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领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企业申报,从未授权和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参与开展。国家免检工作始终坚持不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在宣传贯彻、申报、审查、审定、颁证等免检工作各个环节,国家质检总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律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负责统一组织开展本地企业的宣传培训活动。培训材料以《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指南》为准(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编写、中国计量出版社出版)。

    声明指出,申报免检的企业,直接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咨询政策、提交申请,不得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代办。企业可在国家质检总局政府网站查询下载免检工作有关政策


2006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