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白板用记号笔(讨论稿)
1.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白板用记号笔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
1.2 本标准适用于可在玻璃、塑料制品及白板等任何干净的平面上作记号或标志、书写
之用的记号笔。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刊,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按接受质量限度(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FF 6388 包装运输收发货标志
JISZl521 (赛璐玢)
JISK6782 (一般用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
(待查) 三聚氰胺板 PVC板
3. 产品分类
白板用记号笔种类按容器内的结构划分为表1所示的两种。
表1 种类
┌──────┬─────────────────┐
│ 种类 │ 容 器 内 的 结 构 │
│ │ │
├──────┼─────────────────┤
│ 卷包芯式│ 容器内装入含有墨水的卷包芯 │
├──────┼─────────────────┤
│ 墨水囊式│ 容器内装灌入墨水的卷包芯 │
└──────┴─────────────────┘
白板用记号笔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表内外观技术要求细则见附录A。
表2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
│ 1 │ 初写性能 │ lOOmm内出墨正常 │
├────┼───────┼──────────────────────────┤
│ 2 │ 书写性能 │ 书写长度在300m以上无明显变淡\断线现象 │
├────┼───────┼──────────────────────────┤
│ 3 │ 抗漏性 │ ≥10kPa │
├────┼───────┼──────────────────────────┤
│ 4 │ 笔头滑缩力│ ≥5.9N │
├────┼───────┼──────────────────────────┤
│ 5 │ 笔头强度 │ ≥4.9N │
├────┼───────┼──────────────────────────┤
│ 6 │ 干燥性 │ ≤40s │
├────┼───────┼──────────────────────────┤
│ 7 │ 可擦性 │ 初期lmin无斑点,经时72h50+2~C无斑点 │
├────┼───────┼──────────────────────────┤
│ 8 │ 间歇书写 │ ≥3h线迹清晰 │
├────┼───────┼──────────────────────────┤
│ 9 │ 耐水性 │ ≥1h线迹清晰 │
├────┼───────┼──────────────────────────┤
│ 10 │ 耐晒性 │ ≥24h线迹清晰 │
├────┼───────┼──────────────────────────┤
│ 11 │ 耐温性 │ (604-2)℃重h书写出水正常,无渗漏水现象 │
├────┼───────┼──────────────────────────┤
│ │ │1m高度水平跌落,书写出墨正常,零部件无开裂、变形、脱│
│ 12 │ 耐冲击性 │ │
│ │ │ 落 │
├────┼───────┼──────────────────────────┤
│ 13 │ 笔套拉力 │ 4.9N~39.2N │
├────┼───────┼──────────────────────────┤
│ │ │1.零部件完整 │
│ │ ├──────────────────────────┤
│ │ │2.标志字迹能识别 │
│ │ ├──────────────────────────┤
│ 14 │ 外观 │3.表面光洁 │
│ │ ├──────────────────────────┤
│ │ │4.整笔及配件无明显歪斜、离缝 │
│ │ ├──────────────────────────┤
│ │ │5.笔头部或尾部无渗漏墨水现象 │
└────┴───────┴──────────────────────────┘
5 通用试验仪器、材料和条件
5.1 划圆书写机
当使用划圆书写机时,应设定至满足下列条件:
a)书写载荷:0.98N(100g);
b)划线速度:线迹宽度<2.5mm,(5.0±0.5)m/min,
线迹宽度>~2.5mm,(9.0±0.5)m/min:
c):书写角度:(65±5)°
d)衬垫板:抛光的不锈钢板。
5.2 白板
聚氰胺板(白板)、瓷制白板、PVC白板、薄膜
5.3.试验条件
若无特别的规定,试验应在—F列环境条件下进行:
a)温度:15°C~25°C
b)湿度:50%~80%
6 试验方法
6.1 初写性能试验
初写性能:指笔初写书写时出墨正常的性能。
6.1.1 试验器具
0.588N(60g)专用砝码。
6.1.2方法与步骤
将专用砝码套在笔杆下部,使笔与白板书写面成50°~70°倾斜角,以20mm/s~25
mm/s的划线速度徒手划直线100mm,检查线迹是否符合表1规定的要求。
6.2书写性能试验
书写性能试验:指笔在规定长度内线迹流畅,不出现变淡、断线等现象的性能。
6.2.1方法与步骤
a)调粘划圆;15写机满足5.1条件;书写用薄膜满足5.2要求:
b)将试笔插在划圆:书写机夹具上固定,并调整笔头的最大宽度与纸面完全接触;
c)开动划圆书写机划线(非圆形笔尖关闭自转)至规定长度,检查线迹是否符合表1规定的要求。
6.3抗漏性试验
抗漏性:指贮有一定量墨水的笔,当气压发生变化时能抵抗漏墨的性能。
6.3.1试验仪器
减压仪。
6.3.2方法与步骤
a)将减压仪减压速度调至10.7kPa/min~12kPa/mim
b)取一支试笔用划圆书写机测出划线长度极限值;
c)将划线长度达到以上极限值1/2的笔作为试笔:
d)去掉试笔笔套,将试笔笔尖朝—卜插入笔架,放入减压仪真空罩内,开启减压仪抽真空,当真空度达到表1规定的要求后,保持10rain,检查试笔应不滴漏墨水。
6.4笔头滑缩力试验
笔头滑缩力:指笔头垂直受轴向力作用,相对笔体不产生滑缩所能承受的力。
6.4.1试验仪器
精度不低于0.0098N(1 9)数显测力仪
6.4.2方法与步骤
先将测力仪调零位,然后让笔头直接接触测力仪受力面,逐渐加力至表1规定的数值,检查笔头是否缩入笔体。
6.5笔头强度试验 ’
笔头强度:在规定条件—卜,笔头不产生裂、散、断所能承受的力。
6.5.1试验仪器
精度不低于0.0098N(1g)数显测力仪。
6.5.2试验方法
先将测力仪调零位,然后让试笔与测力仪平台成(65±5)’夹角,逐渐加力至表1规定值,检查笔头是否有裂、散、断现象。
6.6干燥性试验
干燥性:线迹在经规定时间后不沾染覆盖纸张的性能。
6.6.1试验器具
a)玻璃板:
b)底面直径为50mm、质量为4.9N(500g)专用砝码:
c)秒表。
6.6.2方法与步骤
徒手在玻璃上划5个连贯的直径为中20mm~中30mm的圆圈,并开始计时,放置至表1规定的时间,然后在线迹上覆盖书写纸,用专用砝码压在覆盖纸纸面上,1min后掀起覆盖纸,检查覆盖纸应无墨迹。
6.7可擦性试验
可擦性:线迹在被:书写物体上可擦性能。
6.7.1器具及材料
a)白板;
b)医用纱布:
c)底面直径为50mm、质量为4.9N(500g)专用砝码:
6.7.2方法与步骤
a)徒手在玻璃上划5个连贯的直径为中20mm~中30mm的圆圈,1min后,在线迹上覆盖二层医用纱布,压上专用砝码,并来回干擦5次,检查线迹是否符合表1规定的要求。
b)将试笔在白板上划5个连贯的直径为中20mm~中30mm的圆圈,放到(50±2)℃烘箱中水平放置72h,取出后,在线迹上覆盖二层医用纱布,压上专用砝码,并来间干擦5次,检查线迹是否符合表1规定的要求。
6.8间隙书写试验
间隙书写:指试笔在正常出水条件下,笔头处于暴露和停止书写状态,经过一段时间搁置后仍能书写的性能。
6.8.1试验器具
0.588N(60g)专用砝码。
6.8.2试验方法与步骤
将试笔笔套拔去,在白板上划出正常线迹,放置在符合试验条件的环境中,达到表1所规定的时间后,将60g专用砝码套在笔杆下端,笔与白板成15°~70°倾斜角,以20mn/s~25mm/s的划线速度徒手划线200mm,检查试笔应出墨正常。
6.9耐水性试验
耐水性:指线迹抵抗水浸的性能。
6.9.1器具与材料
a)500mL烧杯:
b)蒸馏水。
6.9.2方法与步骤
徒手在书写纸上划5个连贯的直径为φ20 mm~φ30 mm的圆圈,1min后,将划过圆圈的书写纸放入蒸馏水中,达到表1中规定的时间后取出,检查线迹应保持清晰。
6.10耐晒性试验
耐晒性:线迹抵抗光照的性能。
6.10.1试验器具
紫外线灯箱(紫外线灯:功率30w、波长为2.537X102nm,灯管长900mm。灯箱外径为220~230mm);
6.10.2方法与步骤
徒手在书写写纸上划5个连贯的直径为φ20mm~φ30mm的圆圈,然后将划过圆圈的书写纸放入紫外线灯箱中,书写纸距灯管100mm,达到表1中规定的时间后取出,检查线迹应可辨认。
6. 11耐温性试验
耐温性:指贮有一定量墨水的笔,当温度发生变化时能抵抗漏墨的性能。
6.11.1试验仪器
恒温烘箱。
6.11.2方法与步骤
将试笔(不脱笔套)水平放置在(60±2)℃的恒温烘箱中,1h后取出,再置于符合试验环境条们:的环境中30min,然后检验是否符合表1所规定的要求。
6.12耐冲击性试验
耐冲击性:指笔在规定的条件下受冲击后,具有不妨碍使用、不破损的性能。
6.12.1试验器具
厚度为30mm的杉木板
6.12.2方法与步骤
a)在地上放置杉木板;
b)将试笔轴线与板面保持平行,从离木板1m高度处向板面自由落下
c)检查试笔是否符合表1规定的要求。
6.13笔套拉力试验
笔套拉力:笔套脱离笔体时所用的力。
6.13.1试验仪器
拉力仪。
6。13.2方法与步骤
将插紧后的笔套、笔体分别固定于拉力仪的夹具上,启动拉力仪使笔套与笔体脱离,以脱离时的值是否符合表1规定的要求。
6.14外观试验
在2001x~2501x照度的白炽灯—卜进行目测(详见附录A)。
7.检验规则
白板记号笔的检验分别式检验和出厂逐批检验。
7.1型式检验
7.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用进行型式检验:
a)正常生产时,应有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定期检验:
b)当设计新产品、改进老产品设计及生产技术条件有较大改变时;
c)停产三个月或三个月以上后恢复生产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1.2型式检验时,应从产品中随机抽取20个以上产品作为供检样本,其中10个产品作为检验样本,并按表1所列全部项目逐项检验,检验合格率按单项计算。外观5项要求中除“零部件完整”按单项计算合格率,其余4项综合计算合格率(详见附录A)。各检验项目中,初写性能、书写效果、笔头滑缩力、笔头强度、附着性及零部件完整的合格率为100%。其它项目的合格率为90%。
7.2出厂逐批检验
7.2.1出厂逐批检验按GB/T2828.1。
7.2.2逐批检验的项目、不合格分类、抽样方案类型、检验水平(IL)、接收质量限(AQL)
按表2规定。
表2
┌───────┬──────┬─────┬──────┬─────┬─────┐
│ │ │ │ │检验水平 │接收质量限│
│ 检验项口 │ 不合格分类 │ 试验方法│抽样方案类型│ │ │
│ │ │ │ │ (IL) │ (AQL) │
├───────┼──────┼─────┼──────┼─────┼─────┤
│ 初写性能 │ │ 6,1 │ │ │ │
│ │ A │ │ │ S--4 │ 0.65 │
├─┬─────┤ ├─────┤ │ │ │
│外│零部件完整│ │ │ │ │ │
│ │ │ │ 6.14 │ 一次 │ │ │
│ ├─────┼──────┤ │ ├─────┼─────┤
│观│ 其 他 │ │ │ │ │ │
│ │ │ B │ │ │ S--3 │ 4.0 │
├─┴─────┤ ├─────┤ │ │ │
│ 耐冲击性 │ │ 6.12 │ │ │ │
└───────┴──────┴─────┴──────┴─────┴─────┘
7.2.3批质量的判定
批质量的判定根据GBfF2828.1按单项每百单位产品的不合格品数表示。只有当产品同时达到A、B类规定的接受质量限时,该检验批才能判为合格。
7.2.4检验后处置:
a)A类不合格产品不应出厂,生产部门可对该产品整理后,再次提交检验。经检验合格可出厂。但该批的初次检查仍作不合格论处:
b)B类不合格的批,生产部门可以进行返:厂处理或降级处理。作降级处理时,产品上应有明显的“副品”或“等外品”等降级中文标志。
8.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8.1标志
每支记号笔应有如·卜标志:
a)产品名称;
b)制造厂名或其简称或注册商标;
c)产品型号。
8.2包装
8.2.1白板用记号笔包装盒上应有执行标准号、产品名称、型号、生产日期、支数及制造厂名、厂址。包装盒内应附产品合格证。
8.2.2包装箱上应有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厂名、厂址、重量、体积、内装产品数量、生产日期等标志。各种标志应明显清晰。包装箱上的图示标志应符合GB 191和GB/T 6388的规定。
8.2.3运输包装的包装材料应适应·K途运输的需要。
8.3运输
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日晒雨淋并防止与有机气体接触。
8.4贮存
L4.1白板用记号笔应储存·于干燥并通风良好的仓库中,贮存温度0~C~40~C,相对湿度不大于80%。
8.4.2白板用记号笔保质期:白生产日起一年。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白板用记号笔外观技术要求细则、试验方法及型式检验合格率配比
A1 白板川记号笔外观技术要求细则及相应的试验方法和型式检验合格率配比见表A1
表A1
┌────┬─┬───────────┬────┬────────────────┐
│ │ │ │ │ 合格率 │
│ │ │ │ ├──────┬─────┬───┤
│ │序│ │ │ │ │ │
│技术要求│ │细则 │试验方法│单个产品单项│检验样本合│合计 │
│ │号│ │ │ │ │ │
│ │ │ │ │ 合格率配比│ 格牢配比│合格率│
│ │ │ │ │ % │ % │ % │
├────┼─┼───────────┼────┼──────┼─────┼───┤
│ │1 │整笔无缺件 │ │ │ │ │
│ 零部件│ │ │ │ 100 │ 100 │ │
│ ├─┼───────────┤ │ │ │ │
│ 完整 │ │ │ │ │ │ │
│ │2 │各零件联接功能完好 │ │ │ │ │
│ │ │ │ 目测 │ │ │ │
├────┼─┼───────────┤ ├──────┼─────┤ │
│ │1 │标志内容应符合7.1规定│ │ 12/n │ │ │
│标志字迹│ │ │ │ │ │ │
│ 能识别│ │ │ │ │ 20 │ │
│ ├─┼───────────┤ ├──────┤ │ │
│ │2 │包装盒标志及内容应符合│ │ 8/n │ │ │
│ │ │7.2规定 │ │ │ │ │
├────┼─┼───────────┼────┼──────┼─────┤ │
│ │ │杆套擦毛长度~6mm;宽度│ │ │ │ │
│ │1 │ │ │ 5/n │ │ │
│ │ │≤1.5mm:擦毛条数≤2 │ │ │ │ │
│ ├─┼───────────┤ ├──────┤ │ │
│ │ │ │游标卡尺│ │ │ 100 │
│表面光洁│2 │外表件废边≤0.2mm │ │ │ 30 │ │
│ │ │ │ 测量│ │ │ │
│ ├─┼───────────┤ │ │ │ │
│ │ │各外表件口≤2mm的隐纹 │ │ │ │ │
│ │3 │ │ │ 10/n │ │ │
│ │ │各杆套中部≤lOmm的隐纹│ │ │ │ │
├────┼─┼───────────┼────┤ ├─────┤ │
│ │ │各零件之间配合离缝≤ │ │ │ │ │
│整笔及配│1 │ │塞片测定│ │ │ │
│ │ │0.3mm │ │ │ │ │
│件无明显│ │ │ │ │ 20 │ │
│ ├─┼───────────┼────┼──────┤ │ │
│歪斜离缝│ │ │ │ │ │ │
│ │2 │整笔及配件光明显歪斜 │ 目测│ lO/n │ │ │
├────┼─┼───────────┼────┼──────┼─────┤ │
│笔头部或│ │ │ │ │ │ │
│尾部不允│ │ │ │ │ │ │
│许有渗漏│ │笔头部或尾部无渗漏墨 │ 目测│ 30/n │ 30 │ │
│墨水现 │ │水现象。 │ │ │ │ │
│象。 │ │ │ │ │ │ │
├────┴─┴───────────┴────┴──────┴─────┴───┤
│ 注:n为检验样本数 │
└────────────────────────────────────────┘
2006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