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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工商分局查获了1120支冒牌钢笔

    近日,钟山工商分局查获了1120支冒牌钢笔,对当事人张某和余某分别处以1500元罚款,并没收了这批钢笔。

    该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于市中心城区场坝批发市场内张某和余某的经营部里内,分别查到其销售的“英雄”牌钢笔涉嫌冒牌产品。据查,这批钢笔系张某和余某从安顺购进,已售出60支,查实属以次充好的冒牌产品。张某和余某的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已构成销售冒牌产品的行为,该局依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来源:六盘水日报 陶家智、陈刚


2006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