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文体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通过复评审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质技监监〔2006〕139号
产生日期:2006-04-05
发布机构: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文体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根据《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和《计量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上海市计量认证评审准则》的要求,经我局组织考核,你站通过了体育用品、文教学生用品、中西乐器领域94项产品检测能力的审查认可和计量认证复评审,我局批准继续予以授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你站自发文之日起,可以继续在授权的检验产品范围内(见附件)开展工作,质量监督检验业务受我局的监督和指导。
2. 你站通过复评审的证书及附表随后颁发。
你站要继续抓好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检验手段,保证出具公正、科学、准确的检验数据。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四月五日
附件:授权的主要检验产品范围表
质检机构名称 审查认可证书号沪质监认字( )号 有效期 授权的主要检验产品范围
上海市文体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014 2006.4.5~2009.4.4 体育用品、文教学生用品、中西乐器领域的94项产品。
(编辑:夏)来源: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6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