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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神有规矩 正道出神奇(图)

 
 

  我于书法,从未下过苦功;也曾经有过打打幼功的机会,但是一则我贪玩,二则其时家境困难,时或不能果腹,父辈哪有心情严格教我。既长,认识到书法的宝贵,特别是走上习文的道路后,时常以不能捉笔为憾,但已不可追矣。所以当姚礼先生的《规范字草书法》稿成,要我写点什么的时候,我实在不敢应承。但姚礼先生年届八五,为了纠正社会上对草书的一些不正确认识,编写此书,为它已耗去数年精力,我不能不为其精神所感动,就冒昧地写些感言吧。
 
  草书自有其独特的美。或云奔蛇走,骤雨旋风,或藤悬槎蹙,虫网络壁,俱有佳处,所以张旭有“颠”之名,怀素得“狂”之誉。草书虽常“颠”且“狂”,但大体不悖其字的原有笔势,所以旧时书生还都能识得;名家草书心手相师,意之所至,笔随意行,即使酒酣挥洒,也能“醉里得真如”,因为身醉而心醒。书之者寓情达意,读之者赏其形神二美,草书之为艺术盖以是耶?

  就我所知,草书正式成为一种书体大约始于二王,虽然此前已有雏形;至于大行于世,则在唐代。草书最初多出现于“帖”,即往来的通信,这就足以说明它是日常书写时为图方便快捷而形成的。而一旦出现大家,如王羲之、王献之、孙过庭、赵子昂,必然就会引起人们模仿的兴趣;如果遇上喜于或长于此道的帝王卿相,如唐太宗和由隋入唐的虞世南、褚遂良,大加提倡,自然就会很容易风行起来,并且出现专攻斯业的人才,例如怀素。但是,草书一直没有成为书法的主流,因为它毕竟不是用得最广泛的,也不适宜政府行文和教育教学之用。文字始于用而终成体,也许是中国书法各体的共同发展道路吧?

  逮及今世,喜欢写草书的人多起来了,大多是把它当作纯艺术来写、来看的。凡事如果得到迅速普及,则难以要求件件水平都高;但无论如何,有两点似乎是不可违背的,一是汲取前贤草、行相兼,不废字之笔意笔势,一是与时俱进,符合时代的规范,不然,众多观者站在龙飞凤舞的字幅前,只见笔墨的浓淡饱渴,字且不辨,心神何以与作者产生共鸣?书法,特别是草书,固然贵在常变,但总应该正中有奇,这“正”就是规矩方圆。因为千余年所形成的规矩方圆是多少代书家从汉字以及书写工具、书写经验里凝聚出来的,是最适合发挥写者心意的;如果无视之,则首先受害的,正是书家自己和他的艺术。我甚至觉得,和上述这两点比较起来,是否能做到心手相应倒应该往后放一放了。

  大概姚礼先生也是有感于此吧,于是有此书之作。我想,如果他的苦心能够对好之者起到提醒注意笔意笔势应该有些规范,总是于在保存和弘扬书法艺术的同时,不损害汉字方面有所裨益的。那么,姚礼先生高兴,欣赏草书书法者得益,有志于斯道者可以少走些弯路,此之谓“多赢”。我当然希望看到这样的效果。【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规范字草书法》姚礼著、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6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