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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笔书法”之我见

  拜读《书法报》五月十四日所载《非“钢笔书法”》一文,对其中否定“钢笔书法”的议论,笔者实在不敢苟同,作为一名钢笔书法爱好者,难以保持沉默,只好冒昧在此谈些与余先生不同的观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人民群众的审美意趣不断开拓新的领域,钢笔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就是在这种大众孜孜不倦的追求中应运而生,逐渐完备起来的。可是,余先生却不这样认为,他觉得钢笔字“无法表现丰富的节奏感和跌宕感,只能写出一种比较刻板的、粗细均匀的线条来”,“无法充分而细微地传达书写者的思想情感与审美意趣。”因而,不能称之为钢笔书法,只能作为“美术字”而存在。

  诚然,毛笔书法作为艺术已是定评。钢笔这一书写工具表现力客观上不如毛笔丰富,但随时间的推移,经过大众探索,充分发挥钢笔本身的特点,它的书写技能,表现力也愈趋丰富。它可以通过点划的对比,种种的布局,多样的字体,展现出书法的节奏感和跌宕感,呈现出清秀典雅、古朴遒劲、瘦硬飘逸等多种风格,从而表达作者的审美意趣。全国首届硬笔书法大展和全国首届青年钢笔书法大赛作品的多姿多彩,就是很好的明证。现实生活中,一封家书,一份誊写的论文,乃至一个签名又何不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作者的性格、审美倾向,获得美的享受呢?

  余先生还认为,毛笔书法之所以为艺术,是因为它已“从实用中独立出去”,“拥有一整套技法和理论”,“获得社会广泛承认并拥有一定数量的艺术家”。而钢笔书法似乎没具备以上条件,故不能称之为艺术。是的,毛笔书法确实经过了一个从实用到艺术的过程,逐渐获得一整套技法和理论,进而拥有大量艺术家,得到社会的承认。但艺术家与艺术是共生的,不可能先有艺术家后产生艺术。毛笔字的诞生也并不一下就标明自己是“艺术”的,它起源于实用,在一定发展阶段上成为独具魅力的艺术,而在各阶段上的成就者,就自然地成为书法艺术家。钢笔在中国普及时间短,它在技法和理论上从毛笔书法中汲取营养是无可厚非的,且它也并非没有自己的技法和理论,仅从全国首届硬笔书法大展和首届青年钢笔书法大赛上,就了解到,不少热心于钢笔书法的先生为钢笔字的用笔、审美倾向,与毛笔书法的关系等方面,作了深刻的探讨和阐述。随着钢笔书法的不断发展,相应的较完整的书法理论是会产生的。与其说钢笔书法作为一宗艺术的概念还没获得社会的广泛承认,还不如说它遭到了社会上部分人的潜意识的阻碍,或者说由于研究宣传不够,人们心目中还存在一些模糊的观念更贴切。

  此外,以标不标写姓名和加不加盖印章,以及钢笔字是否已装裱来判定钢笔字是否艺术,作为一条标志,这似乎不恰当。不加盖印章的毛笔书法作品也是存在的。对于如何装裱,如何获得更高层次的艺术表现形式来供人观赏,倒是钢笔书法者有待共同探讨的课题。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钢笔书法这一概念的提出,是以客观的社会存在为底蕴的,它的技法和理论实际上已在形成。它有着无限的生命力和前途,我们应把它作为实用和审美统一的艺术来追求,使其产生更高质量的艺术作品来,不愧于我们的时代。来源: 人民网


2006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