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家庭的一员,每个人都应该承担家庭的责任,每个企业也都应该承担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回报社会。天好笔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是出于一种社会责任的体现和业务。从来没有把参与公益事业看成是宣传产品的体现和目的。”这就是天奸笔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献忠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真实的写照”。
天好笔业有限公司,自1999年成立以来,几乎每年都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因为“天好人”知道何谓“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公司成立7年来,“天好人”在公司董事长的带领下,参加了龙湾区的“敬老帮贫”、帮村里投资兴建马路、捐资办学等社会公益活动。在公司发展前景不是很乐观的情况下,董事长始终执着于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在他看到屿田村老年人协会,娱乐设置陈旧,无法使用时,就主动和老年协会联系,亲自到市区购置新的娱乐设施,使村里的老人有了活动娱乐休闲的地方,有了愉悦的心境。为此,村里的老人都说:“还是天好的献忠好呀!”
2004年10月,有一贵州籍的夫妻工,一场大火夺去了他们所有的家产和生活所需,给他们的生活带来极大困难,基本的生活吃、住、行都有困难。而此时他们已离开公司有2月之余了。从她老乡那里得知情况后,公司党支部在董事长的指导下,马上组织党员开展帮扶工作。在不到一天的时间里,公司员工无不伸出爱心之手,纷纷慷慨解囊。公司全体员工募集钱、物,帮助解决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夫妻俩对于公司的帮助极为感动,从贵州老家返回公司继续工作。
只有把社会公益事业当成是一种责任,才能为社会公益事业自觉地献上一份爱心。“天好人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2006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