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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美能笔业有限公司把侵权者告上法庭

  本报讯(记者章芳荣)记者近日从义乌制笔行业协会获悉,“中国圆珠笔塑料笔芯王”义乌美能笔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派美牌圆珠笔外观遭侵权,该公司日前把一厂家和一经销商告上法庭。金华市中级法院已受理了该案。

  据了解,义乌美能笔业有限公司陈锦民于2004年设计了一款获国家外观设计专利的圆珠笔,专利号为ZL 2004 3 0082948.3。国家专利局于2005年5月18日为陈锦民颁发了证书号为449916号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当时,由于外观设计得到市场的认可,该款笔上市后销量直线上升,旺季一天至少能销售200箱即80万支。但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情况却骤然变化,销量下滑,月销量锐减到500箱以下。美能制笔调查后发现,在国外及国内市场上出现了与美能生产的外观、造型和颜色相同的笔,但销售价格却低于美能制笔0.02元/支。美能制笔决定拿起法律武器,将侵权者告上法庭。

  美能制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事件显示了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尽管维权之路耗时耗力,但他们一定要利用法律武器让侵权者吸取教训。另一方面,企业也加强了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监督力度。

  有业内人士认为,企业除了通过注册、申请等法定方式取得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之外,还要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预警机制,通过市场监控等手段,及时发现侵犯本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并及时进行取证、保存证据工作。当知识产权遭受侵犯的时候,要灵活运用各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时采取和解、行政、司法措施,积极维护自主知识产权的合法利益。 来源:义乌新闻网


2006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