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雨绸缪 应对后奥运风险
――访北京奥运经济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剑研究员
本报记者 孙明泉 张 雁
记者:再过几天就将进入2008年北京奥运会两周年倒计时了,相关的深层次问题已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比如,从历届奥运会运行情况看,如何应对后奥运风险,一直是各主办城市面临的难题。那么,通常所说的后奥运风险主要有哪些内容?
陈剑:后奥运风险,一是指后奥运的“低谷效应”。在奥运筹备期内,由于奥运会场馆建设和为满足奥运会需求而进行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会带来投资的大量增长。以北京为例,为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在奥运会筹备期内,与奥运会有关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就超过1800亿元。随着奥运会的结束,这方面的投资需求会出现大幅度下降。如果不未雨绸缪,就有可能造成经济增长放慢,甚至停滞,不利于城市经济平稳发展。这种由投资需求下降而引起的经济增长速度下降的现象被称为奥运经济的“低谷效应”。
二是指场馆的赛后利用。奥运期间需新建大量比赛场馆,奥运会结束后,如何避免场馆闲置就成为各主办城市面临的难题,耗资巨大的体育场馆仅养护费用就会成为举办城市的沉重负担。
记者:那么,你认为应如何应对后奥运低谷效应呢?
陈剑:在我看来,要降低后奥运风险,一是在空间布局上进行调整,北京的奥运场馆主要集中在北城,应当利用政府直接投资等手段引导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向南城、郊区倾斜,以改变投资过分集中在城市中心区的状况。二是要对奥运前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进行合理安排以平抑投资波动。为避免后奥运时期投资大幅下滑,应适当安排部分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特别是与奥运无关又不急于上马的项目延至奥运后建设,以平衡奥运前后的投资规模。
记者:自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以来,各主办城市在场馆的赛后利用方面有哪些经验值得借鉴?
陈剑:雅典的经验值得借鉴。雅典奥运会场馆的赛后利用坚持三项原则:一是不孤立地考虑某一场馆,而将其与周围地区的发展需要紧密结合,使对该场馆的利用能成为该地区经济发展的一个助推器,实现场馆利用效益最大化。二是创造和开拓新的需求市场,拓宽场馆利用渠道;众多场馆的赛后利用需要协调,之间不能相互竞争。三是场馆赛后利用的招标面向国内外,而且让公共机构以及私人企业都参与进来,并尽量让民间资本参与到赛后场馆的利用上,对场馆实行项目管理。
韩国的经验也值得借鉴。首尔体育馆在2002年世界杯足球比赛中被用作主赛场和开幕式、闭幕式的场地,由于建造昂贵,回收资金和维护都是大难题。设计者事先考虑到了赛后的利用,有效地扩展了赛后利用的空间。他们采用许多新技术:自然采光和滑动屋顶提供了更多的视觉享受,活动座椅可满足各种体育赛事进行位置安排的需求,既可继续进行足球赛,也可进行韩国人最喜爱的棒球运动,还可进行大型演出。此外还有电影院、大型购物中心、游泳池和健身中心等附属建筑,而整个体育场还是个多功能的大型餐厅。由于多功能运用,使得这个体育馆每月能为首尔市政府赚100万美元。
记者:在场馆的后期利用方面,我们应采取怎样的措施来降低风险?
陈剑:其一,场馆建设本着节俭的原则。北京奥组委主席刘淇一直倡导节俭办奥运,在奥运场馆选址、规划和设计等方面,既要符合举办奥运会的要求,又要充分考虑赛后利用,使奥运场馆能够长期为人民的健身、文化和休闲服务。为降低奥运风险,北京增加了临时场馆建设;一些开工场馆取消了部分建设内容;有的体育场馆适当加以改造,增添一些临时设施就能满足需要;本着节俭,也打破“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陈规陋习,对一些难以赛后加以利用和开发的项目场馆或设施,就搞一些临时建设。
其二,建立社会化的投融资机制。投资巨大的体育场馆建设,如全部由国家投资会超出政府承受的限度,而且风险大,缺少活力。北京奥运场馆建设中,社会投资占了投资总额一半以上,这使政府投资的压力小了许多,而企业也可在政府的市场开发中找到自己的平台。其他项目投资都是企业联合体公开竞标,然后投资、运营。这种机制对控制投资规模和赛后利用都有好处。
其三,充分考虑奥运会后场馆的改造利用。对比赛场馆的后期利用,采取商业开发,酒店、展览、会议等综合利用,以提高场馆的利用价值,这是一条有效方法。以奥林匹克公园的中心区为例,这一区域将包括2008年奥运会的主要场馆、大型会展中心、超高层智能化多功能大厅、大型购物中心,奥运会后将成为有吸引力的现代健身休闲、展览中心。为确保2008年奥运会后长期使用,许多场地都预留了大面积的商业服务设施。在216万平方米的奥林匹克公园内,场馆面积占到100万平方米,设有国家体育场、国家体育馆、国家游泳中心和射箭场等场所。同时,还规划建设了酒店、会议、商业、办公等其他配套服务设施,这给赛后利用创造了良好条件。国家体育馆在奥运会期间将做为体操比赛和手球、排球决赛场地,在赛后则有可能成为大型文艺演出场地。奥运会期间用作乒乓球、羽毛球、击剑、摔跤比赛等场馆,奥运会之后将成为公共文化娱乐活动场地。
其四,根据场馆特点,采取适当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模式。一是可以采用集团化经营管理。目前,综合性体育场馆的经营大多采用内部承包责任制办法,这造成了各场馆、项目相对独立经营的局面,不利于消费者系统消费。采用场馆集团化经营,可以合理地配置场馆资源,有效避免单独经营、单独消费的情况;还可以充分有效的利用场馆优势,合理利用资金形成拳头项目;并在人员分工上,责任明确,专职专责,作到管办分离。从经营效果看,也便于采用通卡、通票的作法,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经营,使场馆经营逐渐向大众体育健身的会员制过渡。因此,场馆采用集团化经营对于场馆多、项目全的单位是较易操作又合理有效的方式。二是引入专业的体育经理(经纪)公司和体育管理公司。体育经理公司和体育管理公司具有丰富、科学的体育经营、管理经验、制度及一整套手段和办法,能够根据场馆的资产情况进行科学的分析及市场定位,合理引进适合群众需求的体育健身项目,并通过商业运作扩大场馆的创收范围。由于管理公司在人员培训、资源配备、场馆设施的维护、保养等方面具有先进的管理办法,能带动场馆的管理水平,延长场馆设施的使用年限。尤其是,引入体育经理公司及管理公司,可充分发挥资产所有者对资源、项目的监督作用,形成综合性体育场馆经营开发的一整条科学经营管理流水线――“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流水线”,因此,国外许多国家都采用体育经理公司的作法,如比利时、法国、美国等国家。对我国而言,通过引进体育经理和管理公司,可以直接、快速、有效地培养综合性体育场馆需要的人才,为自我发展积累丰富经验。
2006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