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7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活页夹的贱金属附件作出反倾销终裁(见下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ex83051000。在本案中,没有中国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广东东莞Nanzha Leco Stationery公司获得了单独税率。
2005年4月28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活页夹的贱金属附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6年1月27日,欧盟对此案作出反倾销初裁。
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活页夹的贱金属附件作出的反倾销终裁结果
企业名称 反倾销税率(%)
广东东莞Nanzha Leco Stationery公司 27.1
其他中国公司 47.4
(编辑:夏)
2006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