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加入WTO的承诺
对所有WTO成员提供非歧视待遇;取消双重价格行为和对内销和出口产品的差别待遇;不采取价格管制的方式为国内产业或服务业提供保护;通过修订和实施新的完全符合WTO协议的法律,以有效和统一地执行中国承诺逐步取消贸易壁垒和扩大外国产品的市场准入。对所有进口商品实施约束关税税率。在执行了所有承诺后,对工业产品的平均约束关税率降为8.9%,到2004年,但不迟于2010年,一些关税将被取消,而其它大多关税将被削减。
(二)国际惯例
加入世贸组织以后,随着关税的减让,我国企业和产品所遇到的国外反倾销等非关税措施会更加频繁。我国早在入世前就已经成为国际反倾销最大受害者,从1979年开始至今,中国产品受到一些国际组织和国家的近400起反倾销指控,位居全球之首。这些指控中很多都是针对轻工产品的。 来源: chinaxsyp
2006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