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地区政策是目前世界上最典型也是最成功的区域政策,它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经济落后的成员国和地区进行援助,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效果。我国当前存在的区域发展不平衡现象与欧盟有很大的相似性,但从区域政策的设计和实施角度来看却存在明显的差距。结合欧盟地区政策的实践,对我国区域政策的设计有如下启示:
一、尽快完善保障区域协调发展的管理体系
区域管理机构设置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区域政策的效应和效益。欧盟促进地区发展的经验表明,区域政策的研究、实施、评价要依托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在中央政府(欧委会),有一个完备的职能机构和咨询机构统筹考虑区域发展政策,并统筹协调有关区域发展的各项事务;在基层政府,有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或发展局来统筹考虑区域发展和资金项目的安排。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相对独立、权威的区域政策研究和制定部门。因此,从提高协调区域发展的效率出发,亟待加强对区域政策研究、制定的统筹和协调工作,有必要根据客观实际发展的需要,对目前存在的区域经济管理机构进行调整整合,建立权威的、统筹协调的区域政策管理机构。
二、加快完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体系
目前,我国区域政策工具残缺不全的,国家没有针对问题区域、用于解决区域问题的指向性的发展基金,也没有为问题地区提供相应服务的针对性的贷款工具,这样就使得我国对问题地区的经济援助没有稳定的经济基础。为此,国家有必要在中央财政中建立区域发展基金,并结合不同类型的问题性区域建立指向性更为明确的子基金。国家政策性银行应改革现有的贷款机制和运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问题区域的扶持力度。同时,应逐步建立起区域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体系,对区域政策的执行效果作定期评估,适时调整区域政策的方向和重点。
三、积极开展区域发展类型的划分工作
实施明确的区域类型划分,是为区域政策的实施设定和立志像空间的基础性工作。目前我国主要以行政区划作为标准来实施区域政策是不妥的。国家应该选取特定的经济指标,按照功能区定位和区域发展阶段,尽早完成一经济特征为基础的标准区域和问题区域的划分工作,为区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奠定基础,保证区域政策有明确的针对性。
四、建立完善的区域发展规划体系
欧盟促进地区发展的几个规划目标明确,手段措施完备,对我国有很大的借鉴意义。为保证区域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国家要考虑制定国土综合开发规划。同时,加快完善区域规划,区域规划的照例点要放在明确发展思路、产业重点、空间布局、区域合作等重大问题,并明确规划的主体地位和法律地位,使区域发展在理性的指导下科学发展。
五、高度重视地区竞争力和自我发展能力通过调研,笔者强烈感觉到欧洲各国和各个地区在促进落后地区发展过程中,对地区产业竞争力的高度重视。为此,在设计我国的地区政策时,要高度重视对地区竞争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的重视,对技术密集型、生态环保型企业提出相对优惠的财税政策,大力倡导企业与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的合作。
六、突出强调政府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欧盟的地方政府对企业服务往往是全程式的、无微不至的,既包括企业创立前的政策咨询、市场分析、办公选址,包括生产过程中的配套设施建设、财税减免、战略咨询、员工培训、信息服务、财税优惠等等各个方面,即在强调企业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将政府完全置于提供服务的角色。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在发展地区经济时对企业经营行为干预过多、服务欠缺,为此,有必要强调尽快提高政府对企业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七、高度重视劳动力就业和培训工作欧盟各国在建立开发区、设置诸多优惠政策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解决区域内的就业问题,解决就业也是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发展地区经济的过程中,高度重视对劳动力的培训。而当前我国各级政府对职业培训工作往往重视不够,发展经济急功近利的倾向比较突出,对人的素质提高重视不够,往往影响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区域政策的设计中,要突出提高就业和劳动力素质的相关内容。
2007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