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对2009年行业协会评价后,于2009年12月14日以温财企C 2009)630号文件发文,温州市制笔协会等五家协会评定为—等奖(先进集体),给于奖励资金50000元。
龙湾区人民政府于2010年2月9日以温龙政[2010)6号文件发文,温州市制笔协会等七家协会为2009年度行业协会(商会)工作先进单位。
龙湾区人民政府于2010年2月11日以温龙委[2010)29号文件发文,区委办公室路璐、温州市制笔协会张鹤龄等人为龙湾区2009年度文化建设先进个人。
温州制笔协会认为,以上荣誉称号既是奖励又是鞭策,本行业协会办公室将积极努力做好“两个服务”,不辱使命,再接再励,再立新功。
2010年03月16日